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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問高速公路收費:取消省界收費站后漲價了嗎?

2020年01月09日14:17 | 來源:人民網-財經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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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月9日電 (記者喬雪峰) 從今年1月1日零時起,全國29個聯網省份(海南和西藏無收費公路)的487個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全部取消。目前,聯網運行已經有一周時間,出現了一些問題。

有網友反應,有的收費站出現擁堵現象,部分車主發現高速公路通行費比以前高了,尤其是個別大貨車司機表示通行費較之前大幅增加。針對這些問題,人民網記者採訪了交通運輸部相關負責人和專家進行了回應。

一問:為何有些高速公路收費站出入口變堵了?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基本實現ETC覆蓋,目的是有利於提高出行效率、減少收費站擁堵等現象。但是,部分高速公路收費站出入口卻出現了擁堵現象。

對此,交通運輸部公路局路網管理處處長顧志峰接受人民網記者採訪時表示,首先,新系統在元旦假期期間啟用,元旦是出行高峰期會造成擁堵。其次,由於聯網收費系統剛剛切換,個別地方運行不太穩定,出現一些異常的通行費費額,導致出現車流擁堵,第三,收費政策調整以后,一部分貨車司機對政策不太了解,詢問收費員相關收費政策情況導致人工收費通道擁堵。“總體上,自1月1日零時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撤站並網以來,全國高速公路網絡總體運行平穩,高速公路收費站出入口並未造成大面積擁堵。”

據了解,1月1日聯網運行之后,每個收費站的人工收費通道減少,導致未安裝ETC的車輛隻能走人工車道,造成高速公路收費站擁堵。顧志峰表示,在撤站、並網的工作推進中,除了固定的人工和ETC通道外,交通運輸部還要求每個收費站在入口、出口方向至少再保留一條混合車道,滿足人工交費車輛通行需要,保障車輛快速通行。

二問:為何有些客車高速收費比以前高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后,收費方式由之前的按照最短路徑收費變為按照精確路徑收費,體現多用路多收費、少用路少收費的原則。”顧志峰表示,少部分車輛的應交通行費額可能會出現一些變化,但是正常情況下調整計費方式不會增加通行費用,由於客車通行費收費標准沒有發生變化,理論上應交通行費也不會發生變化。

顧志峰指出,在這次改革中,將車長小於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車的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統一由二類調整為一類,其應交的通行費還將出現較大幅度的下降。

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副院長李愛民表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並不是取消收費,而是通過技術手段改變了收費方式,目的就是實現車輛不停車快捷交費,與此同時,由於計費方式實現了精准收費,在實際運行中,車輛的收費水平就會產生一些變化。

李愛民進一步介紹說,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前,除浙江、廣東、四川等省份高速公路實現了精准收費和拆賬以外,大多數省份高速公路收費採用最短路徑收費。也就是說,不管實際走了多遠的路,都是按照起點和終點之間的最短路徑收取通行費。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后,在高速公路沿線,每逢有交通量發生變化的路段(有出口或有入口),均新建了門架,每個門架負責收取其所在路段的費用,實現了分段精確收費,也就是說走多少路交多少錢。因此,在走了兩點之間較長路段的車輛,其通行費較之前按照最短路徑計費的費額會有增加。

此外,收費額取整規則也由原來的取整到“0元、5元”調整為ETC車輛取整到“分”、人工收費車輛取整到“元”,相應費額也會“有升有降”。李愛民舉例說,“原來從甲地到乙地,按照收費費率乘以裡程,得出收費金額是8元,實際收費就取整到10元,如果得出的金額是12元,也會取整到收10元。撤站后,是8元就收8元,是12元就收12元,與原來的收費制式相比,精確計費更加准確,更加公平合理。”

還有一些省份,對客車實施降檔收費。例如上海市二類客車按一類客車收費,廣東省四類客車按三類客車收費,這些地區相應客車的收費水平也顯著降低。

三問:為何有些貨車車主發現高速收費比以前多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后,貨車通行高速公路時,收費由計重收費調整為按車軸數(車型)收費,部分貨車車主發現收費比之前要高。

“改革后實載率高的貨車收費比以前明顯降低,但在空載或者半載狀態下可能會比之前略有增加。”顧志峰告訴記者,根據新的收費規則,各地收費標准按裡程加權平均的車貨總質量為重要依據制定,要求實現“兩個確保”:一是確保貨車通行費總體負擔不增加﹔二是確保同一收費車型在標准狀態下的應交通行費不大於計重收費時的費額。

李愛民表示,各地在制定按軸收費的標准時,是以2018年全省高速公路所有貨車的車貨總重和行駛裡程加權平均結果為重要依據,按車型收費后,對於同一軸型車輛,不論裝多裝少,都執行同一收費標准。

那麼問題來了,本次調整明確提到“確保不增加貨車通行費總體負擔”,為什麼貨車司機會感覺通行費增加了呢?

顧志峰表示,本次調整的要求是確保每一類收費車型在標准裝載狀態下的應交通行費額均不大於原計重收費的應交通行費額。各類貨車越接近標准裝載,較計重收費時越節省通行費。

顧志峰指出,為確保“兩個確保”原則落到實處,交通運輸部組織力量對各地的費率調整方案進行深入研究分析,督促各地嚴格落實,並實現貨車收費標准比滿載至少下降10%。絕不允許各地借機提高收費標准,增加貨車負擔。“建議相關企業加強運輸組織,通過提高實載率,實現通行費負擔不增加。”

此外,在繼續實施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基礎上,交通運輸部已會同相關部門印發通知,明確要求各地全面推廣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等費率優惠政策措施,全面提高車輛通行效率、降低車輛通行費負擔。

四問:為何要調整貨車高速收費方式?

在2019年5月28日舉行的交通部新聞發布會上,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吳春耕就曾談及為何調整貨車計費方式。他指出,隨著近年來我國治超工作的持續深入開展,高速公路嚴重違法超限超載已經得到有效遏制。特別是在當前要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實現不停車快捷收費的背景下,繼續實施計重收費,沿用過去的操作模式,不利於貨車的快捷通行,降低貨車通行效率,影響“不停車快捷收費”目標的實現。

因此,交通運輸部優化調整貨車計費方式,統一由計重收費調整為按車(軸)型收費。

“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採用按車型計費方式收取貨車車輛通行費,將貨車計費方式由計重收費調整為按車(軸)型收費,不僅有利於貨車使用ETC,實現不停車快捷通行,還能促進物流業提速增效。”顧志峰對記者表示,2005年以前,我國也是按車型收費的,按標記噸位劃分貨車車型進行收費,出現了很多“大噸小標”現象,超限超載現象頻發。2005年以后,為遏制超限超載,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公路基礎設施安全,根據交通運輸部統一部署,我國逐步推行收費公路貨車實行計重收費,但由於計重收費需要停車稱重,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貨車通行效率。

為此,交通運輸部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各地,優化調整貨車計費方式,統一由計重收費調整為按車(軸)型收費。為確保不增加貨車總體通行費負擔,交通運輸部將指導各地根據《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科學測算並依法調整貨車通行費費率,統籌維護好重車和空車、高速公路使用者與投資者和經營管理者的合法權益。

吳春耕指出,在指導各地調整貨車計費方式的同時,交通運輸部還部署各地加快推進高速公路入口稱重檢測,嚴格禁止違法超限超載車輛進入高速公路行駛,切實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從微觀和操作層面保証貨車通行費總體負擔不增加,對於滿載的車輛來說,費額將明顯下降。”李愛民則表示,為實現新舊計費方式平穩過渡,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23號),交通運輸部會同有關部門印發專門通知,督促指導各地以本省(區、市)2018年按裡程加權平均的貨車的車貨總質量為重要依據,計算通行費費率,確保不增加貨車通行費總體負擔,確保同一收費車型在標准裝載狀態下的應交通行費額不大於計重收費時的費額。

李愛民指出,在不超限超載運輸的前提下,各類貨車越接近標准裝載,較計重收費時越節省通行費,當然,對於空載、輕載車輛,費額可能會出現增加,建議相關企業加強運輸組織,通過提高實載率,享受計費方式調整的政策紅利。

(責編:栗翹楚、庄紅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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