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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春節延長假期間上班的職工應先安排補休

2020年02月08日16:26 | 來源:人民網-財經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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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2月8日電 (任妍)記者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獲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2月7日聯合印發《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系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對因依法被隔離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要指導企業按正常勞動支付其工資﹔隔離期結束后,對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職工,按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對在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指導企業應先安排補休,對不能安排補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通知》指出,協商處理疫情防控期間的工資待遇問題。支持協商未返崗期間的工資待遇。在受疫情影響的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對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指導企業參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支持困難企業協商工資待遇。對受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鼓勵企業通過協商民主程序與職工協商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對暫無工資支付能力的,要引導企業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延期支付,幫助企業減輕資金周轉壓力。

《通知》還要求高度重視疫情對勞動關系領域帶來的新挑戰、靈活處理疫情防控期間的勞動用工問題、採取多種措施減輕企業負擔、統籌各方力量加大指導服務力度。

(責編:任妍、孫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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