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薪酬變成"薪愁" 保障農民工工資權益法規5月起施行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於5月1日起施行,為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提供更多法律支撐。 |
在北京市東城區一處施工工地,中建一局工人通過手機掃碼了解《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的相關情況。 |
工資是農民工的保命錢、活命錢、養命錢。經過多年治理,曾經困擾不少農民工的欠薪現象已明顯減少,欠薪案件及額度逐年下降,近年降幅均在30%以上。
如何更好地保障農民工按時足額領到工資?中國第一部保障農民工工資權益的專門性法規《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於5月1日起施行,為徹底杜絕“欠薪”護航。
“一投訴就有效,工資全拿到了!”
老家江蘇鹽城的陳東是一名電工,在外務工期間,有一件事常讓他頭疼,那就是討薪。
“出去打工,一般都是包工頭帶著我們到工地上干,每個月給點生活費,並說好尾款年前給。可經常是到了時候就見不到包工頭人影,和工友們去建設單位要錢,對方往往‘踢皮球’。”陳東曾多次吃過這樣的苦頭。
據國家統計局和人社部數據,2018年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人數近200萬人﹔2019年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查處工資類違法案件5.8萬件,各級人社部門向社會公布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3286件,其中拖欠工資案件2395件。
為了根治欠薪“頑疾”,國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各部門紛紛加大治理力度。
今年3月9日,農民工申時開來到貴州省勞動監察局,他與其他6名工友被當地一家建筑公司拖欠了共計18000元工資。“公司說扣掉我們7700元,隻給10300元。”申時開無奈地說。
貴州省勞動監察局了解欠薪具體情況后,立刻安排專人展開“追薪”工作。“沒想到一投訴就有效!”一個星期后,申時開和工友們拿到了全部工資,臉上露出了笑容。
貴州省勞動監察局局長王國洪介紹:“為了治理農民工欠薪問題,我們建立了大數據服務管理平台,實時更新工程建設領域用工情況,連通公司的專用賬戶,監管工資發放、合同簽訂等事務。”截至4月18日,貴州的勞動用工大數據綜合服務平台累計收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2867家,工程項目8404個,採集農民工個人信息134.07萬人,累計簽訂勞動合同73.73萬人,與8家金融機構接通專線實現工資專戶開設和銀行代發工資。
不僅僅是貴州,山東省青島市挂牌成立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速裁庭,專職受理農民工因拖欠工資與用人單位發生的爭議案件﹔河南省今年一季度為9342名農民工追發工資報酬1.23億元﹔江蘇省公布2020年春節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事件被限制市場准入和通報批評的企業及人員名單,77家企業、54人被全省通報,實行限制市場准入等懲罰﹔重慶建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制”,致力於解決長久以來農民工工資和工程款“薪款不分”的矛盾。
多管齊下,欠薪高發、多發的態勢得到明顯遏制。人社部介紹,被欠薪農民工比重從2008年的4.1%下降到2013年的1%,2018年這一比重已下降到0.67%。全國勞動監察查處的欠薪案件、拖欠金額及涉及人數3個指標也均呈逐年下降趨勢,近年下降幅度都在30%以上。
全力根除工程建設領域欠薪頑疾
成效顯著,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還未徹底杜絕,部分行業特別是工程建設領域拖欠工資問題仍較突出。數據顯示,2018年建筑業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比重為1.75%,是各行業平均水平的2倍多。
工程建設領域欠薪“頑疾”為何難以根治?專家指出,目前,工程建設領域工資支付經過總包單位、分包單位還有包工頭等多個環節,容易出現被截留、被克扣的情況﹔此外,農民工工資沒錢可發、工錢和工程款相混淆、勞動用工確認難和工資核算難等問題一直以來也比較突出。
“現在好項目競爭激烈,僧多粥少,很多建設單位都要求施工單位墊資干活,如果施工單位資金不足,建設單位又沒有及時撥付工程進度款,就會產生資金風險。”有著20多年工程建設領域從業經歷的劉先生說,行業中存在從上游向下游轉嫁風險的情況,農民工風險承受能力最低。特別是很多項目經理經常隻給農民工每月先支付1000-2000元生活費,剩下等到農忙、開學、節日支付,一旦資金出問題,很容易出現拖欠情況。
針對工程建設領域欠薪問題,此次施行的《條例》設專章作出規定。
例如,為解決農民工工資“沒錢發”和“專款專用”問題,《條例》規定,施工總承包單位要開設專項用於農民工工資支付的銀行賬戶,建設單位從源頭上將人工費用從工程款剝離出來,確保人工費優先撥付到位,防止人工費與材料費、管理費等資金混同或者被擠佔。其中,人工費用撥付周期不得超過1個月。
再如,針對農民工工資怎麼發、發到手和發給誰、發多少的問題,《條例》要求推行分包企業委托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農民工的工資,施工總承包單位通過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發到農民工本人的銀行賬戶,確保工資發到本人的手裡﹔要求施工總承包單位或者分包單位依法與所招用的農民工訂立勞動合同並進行實名制的登記和管理,如實記錄施工項目實際進場人員、考勤情況。
“過去,農民工工資由勞務分包商支付,延期支付、工資被挪用情況時有發生。”中建二局雲南分公司黨委副書記向府介紹,公司通過“分賬管理”“實名制管理”“個人專戶”三招,組織精准監督,從欠薪源頭治理,有效保障了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工資。
對於《條例》關於工資保証金的規定,江蘇某建設單位總經理吳先生表示,施工單位要向政府上交工資保証金,專項用於支付為所承包工程提供勞動的農民工被拖欠工資,這可以預防和解決企業欠薪問題。“此外,加強對招投標單位的資金審核,落實資金來源,這樣會更好降低風險。”
業內人士指出,《條例》還規定了加強工程建設領域勞動用工管理、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資金、工資保証金保護等措施,即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資金和工資保証金不得因支付為本項目提供勞動的農民工工資之外的原因被查封、凍結或者劃撥,這些制度為確保農民工拿到工資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黑名單”制度讓企業不敢拖欠
“《條例》的施行對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能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開啟了依法治欠的新階段。”北京科技大學東凌經濟管理學院教授何維達認為,《條例》加大了對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農民工可以依法上訴,保障自己的權益﹔企業如有違法行為,政府可以介入管理。
專家指出,中國專項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已有十多年的時間,各部門各地在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方面探索了很多有效舉措,如農民工工資的專用賬戶、總包代發、用工實名制、工資保証金等措施,《條例》就是將這些實踐中成熟有效的措施上升為法律規范。
在具體懲戒方面,《條例》明確,違反規定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執行,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向勞動者加付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賠償金。針對工程建設領域違法行為,規定了責令限期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其中的一些違法行為,還規定了責令項目停工、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証書等處罰。
何維達指出,另一個值得關注的是,“黑名單”制度、限制市場准入、納入國家信用系統等舉措讓企業受到嚴格約束,違法企業將在市場上寸步難行,這對企業來講也是一種警醒與鞭策。
2018年,全國開始實施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制度,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會被列入“黑名單”。《條例》對此進行了明確和完善,一旦被列入“黑名單”,將對違法單位和個人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採購、招投標、融資貸款、市場准入、稅收優惠、評優評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
“企業一旦被記入‘黑名單’,就會影響到未來的招投標與承攬業務。”建設單位總經理吳先生很看重企業信用記錄。
對於下一步如何落實《條例》,何維達認為,要加大宣傳力度,在線上線下多種渠道展開宣傳工作,幫助企業和農民工理解《條例》,提高企業維護農民工權益的意識。同時,為防范有法不依,要加強對執法人員的監管,建立有效機制,保証法律的執行。此外,針對用人單位一時難以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或者拖欠農民工工資逃匿的,政府可以動用應急周轉金先行墊付,之后再進行追償。
專家提醒,農民工應盡可能通過正規渠道就業,要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把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勞動報酬、發放方式、發放時間等約定清楚。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有權依法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投訴,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同時,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有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相關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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