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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監會重拳“糾偏”車險市場

陳婷婷
2020年07月27日08:10 | 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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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盡管今年以來車險綜合成本率明顯下滑,但近期違規支付手續費、墊付手續費、費用不入賬、數據不真實等亂象再度抬頭,牽動著監管部門的神經。7月26日,北京商報記者獨家獲悉,銀保監會近日下發《關於規范車險市場秩序有關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強調,加強手續費管理,同時力促險企調整優化考核績效及科學強化准備金管理。此外,監管高壓態勢依舊,針對亂象加大整治力度,“露頭就打,打早打小”。業內人士認為,該文件的出台,對於車險綜合改革有著“投石問路”的推進作用,不僅規范手續費和准備金管理,更有利於保護消費者權益和提高險企服務效率。

  考問手續費真實性

  “近一段時間,銷售人員墊付手續費、手續費不入賬等違法違規問題出現明顯反彈,特別是有些基層財險機構默許甚至縱容銷售人員墊付手續費,承諾向銷售人員墊付的手續費支付利息。”銀保監會相關人士直言。

  事實上,車險手續費亂象已然成為高頻詞匯:7月初,地方銀保監局下發的罰單顯示,對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將部分合同制業務員經辦的直接業務虛挂在個人保險代理人名下,作為中介業務提取手續費的行為處以13萬元罰款。5月下旬,江蘇益福汽車保險銷售有限公司也因在2018年虛構中介業務套取手續費86.86萬元被處以21萬元罰款。

  對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險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在車險領域,產品同質化競爭現象較嚴重,費率也隨之趨同﹔加之消費者多為價格敏感型,通過手續費進行套費,成為了眾多車險商家擴張規模、進行競爭的手段。中國社會科學院保險與經濟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也表示,險企直接觸達客戶的能力普遍較弱,且少數公司為了擴大業務規模而不計成本給中介支付手續費,所以出現此“頑疾”。

  對於根除手續費“頑疾”,《通知》要求,各財險公司要切實增強合規經營意識,落實手續費管控主體責任,加強風險防范。首先,對墊付手續費情況開展自查自糾。摸清基層機構銷售人員墊付手續費情況,掌握風險底數,提出整改措施,積極穩妥有序化解存量風險。其次,對墊付手續費行為進行嚴格問責。對基層機構墊付手續費問題突出、默許甚至縱容銷售人員墊付手續費的,要嚴格落實內部管控制度,對相關機構和人員進行嚴肅追責。

  此外,銀保監會還表示,要強化手續費真實性管理。如要規范手續費結算支付,不得以任何方式虛列或套取手續費,不得通過延遲入賬、轉移支付等方式調節經營結果,嚴格防范手續費合規風險和財務風險。“手續費監管的加強,根本原因是順承了監管費改趨勢,通過價格競爭抬高車險賠付率,從而壓縮費用率空間。“朱俊生評價道。

  調整考核指標等“大招”

  受宏觀經濟壓力和疫情影響,今年以來我國機動車銷售量出現明顯下降,疊加下一階段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影響,預計車險保費規模將出現階段性下降。為了防止脫離市場實際盲目追求保費增速和市場份額的現象出現,銀保監會此次從源頭遏制基層機構的違法違規沖動,提出了調整優化考核指標與科學強化准備金管理的措施。

  其中,在調整優化考核指標方面,《通知》要求,財險公司及時調整優化對分支機構的考核指標,提高合規指標和質量效益指標的考核權重。對於下達考核指標明顯不合理的財險公司,銀保監會財險部將會同各銀保監局,在現場調查、監管措施、非現場監管、行政許可等方面將其作為重點監管對象。

  朱俊生認為,優化考核指標有助於轉變保險公司規模至上的發展理念,防止險企為了擴充規模而不計成本、不計代價乃至鋌而走險做出違規行為。

  而在准備金管理方面,銀保監會要求各公司規范操作流程、審慎計提准備金、增強資本實力,達到加強風險防控能力的目的,如審慎計提准備金,根據當前車險承保和理賠變化情況及時調整相關精算假設,確保足額提取各項責任准備金﹔科學評估財務數據,提高准備金計提、利潤分配等操作的審慎性和前瞻性,以內源和外源相結合的方式及時補充資本,增強風險抵御能力。

  車車科技某車險負責人認為,中小保險公司由於自身經營壓力的問題,可能存在車險准備金不足,存在賠付的風險。科學准確核算准備金對於促進財險公司理性經營、車險市場有序競爭具有重要約束作用,也有利於車險綜合改革順利實施,更是客觀評估財險公司償付能力的重要基礎。

  “提取准備金是險企營業支出的主要項目之一,而通過對准備金主觀上‘有偏’估計能調節成本費用。對於准備金估計與事后實際情況差異,較難証明是否是由於故意或重大過失。”因此,王向楠還建議,限制險企隨意變動准備金的估計方法,將准備金估計的差錯計入險企的操作風險。

  監管高壓態勢依舊

  在目前宏觀經濟壓力較大和下一步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背景下,《通知》明確,各銀保監局要出實招求實效,加強轄區市場改革預期管理,遏制市場亂象反彈苗頭。在加強市場監測方面,要完善非現場監管,加強對重點財務業務指標的監測,科學研判市場形勢,及時發現問題苗頭﹔在加大整治力度方面,針對違規支付手續費、銷售人員墊付手續費、違規開展異地車險業務等突出亂象,要堅持露頭就打,打早打小,運用好“停止使用車險條款費率”等監管措施,保持市場震懾力度。

  同時,《通知》強調要形成監管合力。及時向財險部反映有關情況,加強對地市縣派出機構的政策指導,壓實屬地監管責任,形成規范車險市場秩序的合力。

  一直以來,監管部門對於車險市場的高壓都有著不斷趨嚴的態勢,百萬罰單及“頂格處罰”頻現。如今年6月,太保財險柳州中心支公司“吃到”6張罰單,累計罰款112萬元。其中,因虛列費用、給予投保人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太保財險柳州中支領到4張罰單,該公司及相關負責人累計被罰80萬元,並停止在柳州市電話銷售渠道、互聯網銷售渠道和相互代理銷售渠道接受商業車險新業務3個月。

  值得一提的是,車險綜合改革漸行漸近,本次市場秩序規范性文件《通知》的出台,在中國社會科學院保險與經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郭金龍看來,對於車險綜合改革有著投石問路的推進作用。對於二者的關系,他指出,車險綜合改革是宏觀的、戰略性的,而這份市場秩序規范文件則落實到市場、業務層面,對市場上存在的問題針對性比較強。

(責編:李都也(實習生)、李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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