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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膜豈能“如此包裝”(新視角)

葉  子
2020年08月24日08:00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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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些社交、電商平台,一種叫做“醫美面膜”的護膚品廣告勢頭強勁。許多消費者卻發現,這些面膜魚龍混雜、難辨真假。探究方知,所謂“醫美面膜”,其實是一種醫用敷料,針對皮膚治療和美容手術術后的修復,可直接接觸創面,屬於醫療器械,注冊為“械字號”,主要在醫療機構銷售。市面上的普通面膜則屬於化妝品,注冊為“妝字號”。

  嚴格意義上說,並不存在所謂的“醫美面膜”,而是將這些“妝字號”面膜“改頭換面”,打著“械字號”幌子夸大宣傳,背后是商家偷換概念、有意誤導消費者。主要原因在於,“醫美面膜”宣稱醫用、安全,甚至“無論何種肌膚都能使用”,這明顯是將醫用敷料的作用“安”在自己身上,還胡亂擴展到所有肌膚護理上﹔另一方面,“醫美面膜”這個名字容易讓消費者相信它有變白、除皺、抗老等效果。須知,即使是醫用敷料也要遵醫囑使用,且不能頻繁使用,更何況可能含有香精、添加劑等成分的普通化妝品面膜。

  當今時代,人們越來越關注外在容貌。遍地開花的醫療美容診所、健身房、瑜伽班等都是“美麗經濟”的一部分,醫療美容行業成為居民消費新熱點。人們希望選擇一些安全的護膚品進行護理,“醫美面膜”正是抓住了消費者這種心理。但是,這種面膜一方面以醫用敷料的旗號打“擦邊球”,一方面價格卻貴得離譜。曾有記者走訪代工生產“醫美面膜”的工廠,一片面膜訂單價3至5元不等,銷售價卻在15元以上。有商家稱“賣得很好”“太便宜了消費者不會信”。可見,經過賣力忽悠、層層“包裝”,給其打上“醫美”標簽,是一些不法商家賺錢的“秘笈”﹔消費者卻陷入“越貴越信”“越貴越買”的“坑”。

  杜絕這種“坑”,需要消費者提高自身的判斷力。對於類似“醫美面膜”等新產品,應該避免盲目跟風,注意謹慎選擇,識別商家套路﹔同時還應盡量通過醫院、藥店等正規平台購買醫療產品,如果使用后出現不良反應及時舉報、投訴,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監管部門應進一步發力。國家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明確規定,化妝品廣告宣傳中不得有“化妝品名稱、制法、效用或者性能有虛假夸大”“宣傳醫療作用”等內容。相關部門應進一步嚴格執法、督促企業合規合法宣傳自身產品。電商與社交平台也應承擔平台責任,對帶貨主播、微商的資質進行相應審核,對自媒體發布的內容進行有效監管,切實管住那些“如此包裝”的“醫美面膜”。

(責編:李都也(實習生)、李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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