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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征求意見:未經用戶同意不得短信或電話營銷

趙鵬
2020年09月01日07:51 |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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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未經用戶同意不得短信或電話營銷

  本報訊(記者趙鵬)昨天工信部就《通信短信息和語音呼叫服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擬規定任何組織或個人未經用戶同意不得進行短信或電話營銷。未來。工信部還將組織建立全國統一的“謝絕來電”平台。

  對於商業性短信息和商業性電話的管理工信部擬再次加碼。征求意見稿提出,任何組織或個人未經用戶同意或者請求,或者用戶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短信息或撥打商業性電話。用戶未明確同意的,視為拒絕。用戶同意后又明確表示拒絕接收的,應當停止。

  未來工信部還將組織建立全國統一的“謝絕來電”平台,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應依托該平台提供“謝絕來電”服務,採取便捷有效的方式登記用戶關於商業性電話的接收意願,並依據用戶意願和雙方協議約定提供防侵擾服務。

  為了暢通用戶投訴渠道,征求意見稿提出,短信息服務提供者、語音呼叫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投訴處理機制,公布有效、便捷的聯系方式,受理並處置短信息、語音呼叫服務中涉及本單位的投訴。工信部還將委托中國互聯網協會12321網絡不良與垃圾信息舉報受理中心受理用戶關於短信息服務或語音呼叫服務投訴。對於信息完整、准確的投訴,12321受理中心應當在接到投訴3個工作日內轉送相關企業核查處理。相關企業經核實后應當及時採取有效處理措施,並在15個工作日內向12321受理中心反饋處置結果。12321受理中心收到處置結果后3個工作日內向用戶反饋處理結果。

  征求意見稿提出,短信息服務提供者、語音呼叫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相關內容的,由電信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還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向社會公告﹔情節惡劣的,吊銷電信業務經營許可並回收相應碼號資源。

  當日北京電信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此前自2018年起已成立騷擾電話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從組織保障、入網管控、技術治理三方面強化治理力度。對於這次工信部發布的征求意見稿,北京電信這位負責人表示,今后將落實國家騷擾電話和垃圾短信治理的最新要求,持續加強對騷擾電話和垃圾短信的治理力度。未來通過進一步規范主叫行為,北京電信將對不規范主叫行為嚴格執行關停等政策,堅持治理力度不放鬆,為公眾提供高質量的綠色通信服務。

  北京郵電大學信息與通信工程學院教師張佳鑫向記者表示,征求意見稿正式發布后,有關部門還應繼續發布相關實施細則,進一步界定更明確的罰則,適時公布企業紅黑榜名單,並可考慮將違規企業行為納入我國信用體系,這樣才能確保相關舉措都能逐步落到實處。

  工信部方面表示,公眾可於9月30日前反饋意見,相關郵箱為shcc@miit.gov.cn。

(責編:李都也(實習生)、李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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