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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招商引資企業房產遭司法查封 經營陷困局

2020年09月07日13:58 | 來源:中國商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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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防城港市招商引資企業房產遭司法查封 經營陷困局

  招商引資,不僅要招得來,還要留得住。十八大以來,廣西防城港市進一步創新樹立以服務招商的理念,明確實施“保姆式”招商服務,從意向接洽到合同簽訂,從資金落實到行政審批,從項目開工到項目竣工,每一步都要跟蹤到位、服務到位,保証各項工作的連續性,促進招商項目快速落地、投產見效。

  十年前的一次廣西防城港市政府招商引資活動,讓福建商人李忠飛看到了希望,在當地政府地邀請下李忠飛攜上億資金跨行涉足房地產項目開發,然而經營過程卻是一波三折……。

  李忠飛無奈地告訴中國商報記者, “自己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陷入了從曾經差點被拍賣,到如今將再次被司法拍賣的尷尬境地”。

  查封:禍起借貸糾紛

  毗鄰大海的“騰飛廣場”一度成為廣西防城港市當地最高端的樓盤項目。

  當年的招商引資活動后,李忠飛攜上億資金來到防城港市,注冊成立廣西防城港市騰飛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稱騰飛龍公司),開發騰飛廣場項目。項目佔地30畝,總建筑面積約14.04萬平方米。

  據了解,騰飛廣場是防城港市第一個舊城改造項目,曾被防城港市政府列為“十大重點項目”之一。然而,現在的騰飛廣場部分房產已經被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稱防城港中院)查封,即將面臨被拍賣的困境。

  騰飛龍公司董事長李忠飛告訴中國商報記者,2014年因項目經營需要,向其好友許文飛借貸,隨后,自己的騰飛龍公司被貸方起訴至防城港中院,判決書顯示,騰飛龍公司、李忠飛償還原告許文飛借款本息、違約金8300余萬元。

  在許文飛地申請下,防城港中院查封了騰飛廣場328套房產,該項目進入停工狀態。涉案房產經過查封、評估后,隨即進入拍賣程序。

  李忠飛告訴記者,按照程序規定,拍賣被查封的房產應先進行評估。但前來進行評估的廣西萬宇房地產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下稱萬宇評估公司)自己事先並不知情,萬宇評估公司只是在自己項目外圍轉了一圈,並未進行實地測量,更沒來公司與自己交涉,因而這種評估報告的公信力和權威性很難讓人信服。

  對此,中國商報記者多次電話採訪萬宇評估公司,均無人接聽。

  據李忠飛介紹,萬宇評估公司對騰飛廣場328套房產的評估價值與自己售樓部已售出的價格卻是天壤之別。萬宇評估公司出具的評估報告顯示,商鋪評估價值每平米7000多元,住宅每平米2000多元,總評估價為1.28億元。

  據李忠飛向記者提供的騰飛廣場2013年至2016年房屋銷售合同顯示,商鋪成交價為4萬元至5萬元每平方米,住宅成交價為5000元至7000元每平方米。依此粗略計算,即將被拍賣的涉案房產達5億多元。

  李忠飛認為,萬宇評估公司出具的評估報告,其評估價值與自己售樓部所成交的價格,兩者之間的差距是自己所不能接受的,對於這家評估公司的選定,騰飛龍公司李忠飛稱自己和公司並沒有參與,是防城港中院自行指定的。李忠飛還稱,針對此事,騰飛龍公司以虛假評估起訴了萬宇評估公司,但至今並沒有結果。

  據相關媒體報道稱,“李忠飛向記者提供的証據指出,李忠飛、許某某從2011年10月至2014年1月間存在眾多資金往來,其中借入14480萬元,借出11270萬元,實際差額欠款3200余萬元。李忠飛還指出,他還用34套房產為許某某提供擔保,這筆市值2400余萬元的房產后被“頂賬”,“實際上我隻欠700多萬元”。而法院最終判定,李的債務總額為8300余萬。李忠飛指控,法院執行過程中的查封、評估、拍賣環節存在大量違法違規。如對方擔保物虛假、超額查封等”。

  “司法案卷顯示,2014年7月,許某某申請1億元訴前財產保全,而其提供的擔保物是安徽飛天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自有的,位於安徽省懷寧縣高河鎮的一宗土地,評估價值1.5億元。但工商登記資料顯示,許某某隻佔該公司50%股權,且在擔保期間,該宗土地使用權處於被查封狀態,地上所蓋公寓中至少有158戶業主已辦理了產權轉移登記”。

  “法律人士指出,這意味著,彼時許某某提供擔保的上述土地使用權,不再具有1.5億元的擔保價值和效力,法院據此查封或對查封的資產不予解封,涉嫌違法”。

  “而在超額查封方面,記者獲得的購房合同原件顯示,銀行、移動公司均是騰飛廣場的業主,其商鋪每平米價格均不低於4萬元。而數十份個人購房合同原件顯示,住宅價格為每平方米5000元到7000元不等。其聘用的評估公司出具的評估報告確定,被查封的資產近5億元”。

  就上述問題,中國商報記者電話採訪許文飛,記者表明採訪問題后,電話被對方當即挂斷,再次撥打,提示關機狀態。

  李忠飛還告訴記者,萬宇評估公司評估時,項目正值停工狀態,但評估結束之后,項目又進行了復工,房產現狀及價值發生了巨大變化,執行法院應進行重新評估。

  幾經周折,2017年,李忠飛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訴,最高法認為,騰飛龍公司在案涉房產評估后又進行了復工,房產現狀及價值發生巨大變化,執行法院應當重新評估。最高法裁定,該案發回防城港中院重新審查。防城港中院隨后解封了部分房產,而被解封的部分房產隨后又因另一起糾紛再次被查封。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騰飛廣場項目由中建海峽建設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中建海峽公司)承建,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原告中建海峽公司,將騰飛龍公司起訴至防城港中院。2018年5月15日防城港中院公開審理,判決騰飛龍公司支付中建海峽公司工程款324余萬元。

  此后,中建海峽公司上訴至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2018年8月6日廣西高院作出裁定,撤銷防城港中院對該案的判決,發回重審。

  防城港中院於2018年8月1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分別於2018年11月19日、2019年2月27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

  李忠飛告訴中國商報記者,2019年4月底,自己接到防城港中院送達的(2018)桂06民初115號民事判決書,判決結果顯示,被告騰飛龍公司應支付原告中建海峽公司工程款163682467.68元,落款日期為2019年4月19日。

  而據騰飛龍公司江姓工作人員向記者提供了一份經過北京市長安公証處公正的判決書顯示,該判決書與上者判決書案號相同,不同的是,該判決書的判決結果。該判決書顯示,被告騰飛龍公司支付給原告中建海峽公司工程款94992667.68元,落款日期為2019年4月15日。

  李忠飛稱,落款日期為2019年4月15日的判決書,防城港中院並未送達給自己或公司,而是其代理律師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才獲知的,對這種判決的程序和權威性自己也並不認同。

  據了解,防城港中院向國家稅務總局防城港市港口區稅務局發送《詢價函》((2020)桂06執3號),要求稅務部門協助提供2020年1月存量房計稅評估基准價格。2020年6月29日,國家稅務總局防城港市港口區稅務局復函稱:“經過查詢存量房價格評估系統,涉及騰飛廣場的共計166套房屋的房產2020年1月計稅評估基准價格為8700元每平方米,此價格為稅務機關針對存量房交易的計稅依據標准,僅供參考。”

  騰飛龍公司李忠飛表示,他們已經收到防城港中院提供的稅務部門的復函,但是法院要以此為依據進行涉案房產價值評估進行拍賣抵債,自己和騰飛龍公司是強烈抗議防城港中院這種做法的,李忠飛稱如果房產被拍賣抵債,那騰飛龍公司將面臨破產的困局。

  對此,中國商報記者前往防城港中院就相關問題進行採訪,被告知因相關負責人開會無法接受記者採訪,隨后,記者將相關採訪問題留下並表示期待相關地回復,但截至記者發稿,並未得到防城港中院任何回復意見。

  法律人士相繼表示,對於兩份同一案號,判決結果不同的判決書,自己從未遇到過,在業內更是聞所未聞。對於定期宣判的民事案件,宣判后應立即送達判決書﹔無法聯系到當事人的,應張貼公告、登報等辦法將訴訟文書公諸於眾,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公告期滿,法律上即視為送達。

  “我以前是做煤炭生意的,十年前在防城港市政府招商引資環境下,下定決心跨行業投資房地產生意。在此之前,自己和騰飛龍公司沒有任何訴訟,從2014年至今,我已承擔案件受理費及律師代理費約3000萬元,因相繼的判決和裁定,還要承擔延期交房違約金。今年9月16日防城港中院即將執行拍賣被查封的房產,如果這些房產被拍賣,恐怕連稅金都沒得交”。李忠飛如是說。

(責編:夏曉倫、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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