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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宣傳被罰 美特斯邦威提業績“慌不擇路”

錢瑜 王曉
2020年11月05日08:01 | 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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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商報訊(記者 錢瑜 王曉)11月4日,北京商報記者從天眼查獲悉,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飾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條行政處罰信息,違法行為類型為對商品或者服務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政處罰內容為罰款5000元,公示日期為2020年11月2日,處罰決定日期為2020年10月22日。決定機關為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為滬市監浦處〔2020〕152020000329號。

  此前,美特斯邦威因各種原因曾多次被處罰。天眼查信息顯示,自2016年以來,美特斯邦威因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產品廣告內容不實、環境污染等問題被處罰多達10次。此外,在“黑貓投訴”平台上,已經有179條有關美特斯邦威的投訴,其中,“虛假宣傳”“商品質量問題”是投訴高發區。

  值得一提的是,美特斯邦威國潮營銷因捆綁華為、抄襲李寧遭網友質疑。在今年上半年,美特斯邦威推出的“中華美邦”國潮系列產品中,有一款衛衣胸前印花部分寫著“中華有為”四字,橫向排布,右側兩字豎讀便是“華為”,該款衛衣被網友質疑在捆綁華為。此外,還有消費者質疑這款衛衣涉嫌抄襲李寧產品設計,對比這兩款衛衣,美邦和李寧在設計上都選取田字布局與貼圖設計,白字紅底,李寧的胸前印字為“中國李寧”, 美特斯邦威則為繁體“中華有為”,二者的字體稍有不同。

  針對上述質疑,北京商報記者採訪美特斯邦威,但截至發稿並未收到回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經營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三條規定:“廣告應當真實合法,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第四條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的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業內人士表示,廣告虛假宣傳認定和處罰可能依據多個法律法規,虛假宣傳側重於以不正當競爭為目的的虛假宣傳行為,而虛假廣告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以達到非法牟利的虛假宣傳行為。

  在香頌資本董事沈萌看來,美特斯邦威受到消費需求和經濟形勢的雙重壓力影響,整體表現日趨萎縮。雖然虛假宣傳可能只是個別現象,不能代表企業,但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美特斯邦威目前深陷困境,且無力擺脫。

  事實上,美特斯邦威涉嫌虛假宣傳的背后與其持續擴大的業績虧損不無關系。最新財報顯示,美特斯邦威前三季度實現營收26.9億元,同比下滑33.3%﹔淨虧損為7.05億元,比去年同期虧損的2.38億元明顯擴大。其中,第三季度實現營收10.87億元,同比下滑18.57%,淨虧損為2.28億元。

  持續虧損下,美特斯邦威業績承壓。“我們決定開始徹底地、堅定不移地轉型改革,並且要找到非常明確的目標。”美特斯邦威創始人周成建表示。財報顯示,僅今年上半年,美邦關閉門店數就達到500余家。周成建認為大量閉店是在果斷止損,並表示通過直播帶貨、虛擬偶像概念植入和明星代言拉動,預期下半年業績會全面回升。

  沈萌認為,美特斯邦威持續虧損是在“輕奢”口號帶動下形成大量產能庫存,而當消費需求變化越來越快、越來越分化的時候,巨大產能難以轉型,造成“輕奢”口號破產,資金周轉困難。

(責編:趙安妮(實習生)、李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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