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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臉識別天津入法 刷臉支付“受傷”

岳品瑜 劉四紅
2020年12月04日07:51 | 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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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近日全國首個公開禁止採集生物識別信息的法規出爐后,不少市場人士開始聯想其對刷臉支付的影響。近兩年來,包括人臉、指紋等生物識別信息已在支付轉賬、實名登記等場景中廣泛應用。在分析人士看來,此次天津的“生物識別採集禁令”一旦施行,無疑將進一步提高刷臉支付行業的從業標准,不過,部分已經鋪設和展開的設備和業務,也或將根據規定標准來進行調整和更新。不僅是拼殺刷臉支付的巨頭,對於刷臉支付背后的產業鏈及渠道模式都將帶來較大沖擊。

  首推“生物識別採集禁令”

  12月2日,“天津網信”發布消息稱,天津市人大常委會於12月1日表決通過了《天津市社會信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共八章66條,包括總則、社會信用信息、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信用主體權益保護、信用服務行業發展、社會信用環境建設、法律責任和附則等內容,明確了社會信用信息包括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場信用信息,並規定相關管理制度。

  這也是全國首個公開禁止採集人臉識別信息的法規。《條例》規定,市場信用信息提供單位採集自然人信息的,應當經本人同意並約定用途,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此外,強調市場信用信息提供單位不得採集自然人的宗教信仰、血型、疾病和病史、生物識別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採集的其他個人信息。

  據此來看,包括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商會及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等都將被禁止採集人臉、指紋、聲音等生物識別信息。

  此外,《條例》還規定,任何組織與個人不得非法採集、歸集、買賣、公開、使用、加工、傳輸社會信用信息﹔信用主體有權知曉與其社會信用信息相關的採集、歸集、應用以及其信用報告載明的信息來源、變動理由等情況。

  刷臉支付或再受打擊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來,包括人臉、指紋等生物識別信息,已在支付轉賬、實名登記、解鎖解密、門禁考勤等場景中廣泛應用,尤其是刷臉支付,曾一度成為2018年、2019年支付行業熱議的關鍵詞。包括支付寶、微信支付等巨頭,紛紛推出刷臉設備“蜻蜓”與“青蛙”,瞄准線下支付場景,並不斷加大市場投入和補貼。

  不過,帶來方便體驗的同時,關於人臉識別技術應用而引起的糾紛、爭議也不斷出現,其中,用戶信息保護一直是刷臉支付考慮的一大重點問題。在分析人士看來,繼因疫情影響遇挫后,此次天津方面的“生物識別採集禁令”,或將使刷臉支付再受重擊。

  一方面是已鋪設業務或將面臨重新調整。支付行業資深分析師王蓬博指出,天津法規的出台未來可能會推動更多的省份和城市出台與人臉識別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對於支付行業來說,將進一步提高行業的相關從業標准,不過,部分已經鋪設和展開的設備和業務,或將需要根據規定標准來進行調整和更新。

  另一方面是將對刷臉支付產業鏈及渠道模式帶來較大沖擊。麻袋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蘇筱芮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巨頭拼殺刷臉支付大戰,背后已形成一套分工明確的產業鏈,包括刷臉設備的研發、生產、安裝、調試等,渠道方面包括服務商、代理商等。從歷史經驗來看,中小代理商在第三方支付行業中處於底層地位,獎勵返還、分潤、佣金等結算存在時間上的延遲,是產業鏈當中的“弱勢群體”。而此次“生物識別採集禁令”一出后,巨頭為刷臉支付大戰投入的幾十億元補貼可能打水漂,此外背后還牽扯到大量中小創業者。

  針對此次刷臉支付推廣進度及此次禁令對刷臉支付業務的影響等,北京商報記者對微信支付、支付寶兩方面進行採訪,但截至發稿,二者均未正面給出回應。

  個人隱私痛點待解

  目前來看,我國的刷臉支付仍處於相對“蠻荒”的發展階段,一方面,企業在快速進行業務的拓展和設備的鋪設﹔另一方面,由於監管仍未出台正式的官方行業標准,因此也使得我國的刷臉支付仍處於無序的發展狀態。王蓬博直言,當前,由於行業缺乏官方的標准,使得市面上的刷臉支付設備和業務標准有著很大的差異,相關技術的成熟度有待提升。此外,目前的刷臉支付依舊在數據採集、隱私保護、消費者信息安全等方面存在一系列潛在問題。

  不過,由於刷臉設備昂貴,高達千元級別,目前的刷臉支付市場是巨頭競逐的市場,主要有支付寶、微信支付等參與主體。蘇筱芮同樣稱,刷臉技術可能導致個人隱私濫用,但這種擔憂並非國內獨有,發達國家也有過相應探討,今年9月,美國俄勒岡州波特蘭市頒布了美國最嚴格、最全面的面部識別禁令。因此,預計后續刷臉技術的發展方向,將是“守正創新”。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關於刷臉支付,今年初的1月21日,中國支付清算協會還曾發布首個線下刷臉支付自律公約,在安全管理、終端管理、風險管理、用戶保護權益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規定,不僅強調了用戶隱私保護問題,還提出支持刷臉支付業務互聯互通,避免一櫃多機。

  對於刷臉支付后續發展,王蓬博認為,相關從業機構首先還是要滿足相關政策或文件的需求,符合對應的行業標准﹔其次,刷臉支付機構也要最大限度地保証消費者的數據隱私和安全,保護消費者的相關權益,提升自己產品和服務的質量,優化消費者的支付體驗。

  蘇筱芮則補充,由於中小代理商處於底層地位,是產業鏈當中的“弱勢群體”,因此建議這部分群體轉入觀望狀態,就獎勵返還、分潤、佣金等最新規則與上家及時溝通。

(責編:趙安妮(實習生)、李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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