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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現金

潘福達
2020年12月16日07:54 |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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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潘福達)據央行官網昨天發布消息,為維護人民幣流通秩序,保障公眾使用現金的權益,打造和諧現金流通環境,央行近日就規范人民幣現金收付行為有關事項發布公告稱,不得採取歧視性或非便利性措施排斥現金支付。

  經過近幾年的宣傳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問題總體得到緩解,但仍有一些商戶、機構等主體對自身在現金收付中的責任和義務存在不同程度的認識誤區和偏差,或者基於成本控制、用戶體驗等原因,存在不願意收取現金等現象。特別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現對現金收付環境又產生了新的影響,拒收現金問題有所反彈。

  央行表示,人民幣是我國的法定貨幣,人民幣現金是我國境內最基礎的支付手段,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因對外提供商品、服務或依法履職、管理需要,存在收付行為的各類主體應遵守人民幣管理相關法律規定,自覺規范現金收付行為。

  根據公告,公眾或消費者發現拒收或者採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的,應妥善保留相應的証據或線索,通過城市政務熱線、消費者權益保護、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等各種渠道進行投訴、舉報,央行將會同相關部門及時處理。

(責編:趙安妮(實習生)、李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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