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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監會開年首單通報 劍指人保財險信保業務“三宗罪”

陳婷婷 周菡怡
2021年01月07日07:59 | 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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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踩雷頻頻余波未平,今年開年,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人保財險”)又迎來了監管的“當頭棒喝”。1月6日,銀保監會消保局點名批評在保証保險業務經營中,財險老大人保財險存在的承保后未及時簽發保險單、未嚴格執行經銀保監會備案的保險費率、使用已廢止的保險條款等問題,涉及保單700余萬筆。業內人士認為,國內險企信用保証保險業務的頻頻觸雷與業務本身風險大、盈利難,對專業化要求高有關,也與部分險企過分追求規模擴展有關。

  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

  人保財險此次被點名的理由是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這也是監管部門發布的1號通報。

  具體來看,根據通報,2018年3月,人保財險總公司授權其廣東省分公司與某集團簽訂合作協議,約定人保財險廣東省分公司為該集團旗下平台的借貸業務提供“合同履約保証保險”保障,投保人為該集團旗下平台借款人,被保險人為資金出借人,保險金額為貸款本金與利息之和。截至2019年12月底雙方終止業務合作,人保財險累計承保合同履約保証保險、個人貸款保証保險及個人貸款保証保險(多年期)保單700余萬筆。

  但在上述保單的承保過程中,人保財險存在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三項問題。一是承保后未及時簽發保險單,未發送投保成功短信﹔二是未嚴格執行經銀保監會備案的保險費率﹔三是使用已廢止的合同履約保証保險條款。

  首都經貿大學保險系副主任李文中指出,這些並非信保類業務特有的問題。一般來說,保險公司未使用備案保險條款與費率的直接原因是公司的合規管理與風險管理不到位﹔間接原因可能是客戶或者合作伙伴強烈要求,保險公司為了爭搶業務而放鬆了合規性要求與風控要求。

  “但是保險公司這樣做一方面放棄了自己的審貸權限,失去了核保階段的風險控制﹔另一方面也可能會侵害消費者的利益。”李文中認為,要避免這樣的事情發生,保險公司作為經營風險的企業,應當時刻把風險控制放在重要位置,做到合規經營﹔保險業對誠信有著更高要求,保險公司在經營中應嚴守誠信,不做損害消費者利益的事。

  對於人保財險將如何應對通報指出的問題,北京商報記者致電人保財險進行採訪,但截至發稿未收到回復。

  1月6日晚間,人保財險發布回應稱,通報提及的相關業務公司已於2019年下半年停止承保,並針對前期檢查中指出的問題逐條制定整改方案,切實予以整改。

  “舊傷”添“新愁”

  上述通報中的“某集團”究竟是誰?北京商報記者致電人保財險,但截至發稿該公司未做出回復。

  不過,循著公開信息不難發現上述“某集團”的蛛絲馬跡。

  通過對比梳理,北京商報記者發現,本次監管通報或許與人保財險與玖富數科科技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玖富數科”)此前的恩怨糾葛有關。

  2020年12月30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布的一則民事裁定書也揭開了玖富數科與人保財險的服務合同糾紛。裁定書顯示,2018年3月13日,人保財險廣東分公司與玖富數科簽訂合作協議,協議約定由玖富數科向人保財險廣東分公司提供服務,此后又兩次簽訂補充協議進一步約定了合作內容。該簽約時間與銀保監會通報相一致。

  雖然人保財險和玖富數科之間糾紛還未完結,但1號通報再次揭開了人保財險的信保“傷疤”。回首2020年武漢市金凰假珠寶案,也給了人保財險信保業務一記重創。

  2020年2月,東莞信托因武漢金凰2019年底信貸逾期兌付,向法院申請對后者抵押品展開清算,發現本應是上海黃金交易所AU999.9的標准金,只是表面鍍金的銅合金贗品。同年6月初,東莞信托、民生信托和長安信托紛紛對金凰珠寶提起訴訟,並向為其承保的人保財險索賠,但遭到拒絕。彼時,人保財險強調,保險期間隻有對火災、雷擊、盜竊等六類原因導致的黃金“質量和重量不符合保單約定”承擔保險責任。目前,此案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

  頻頻踩雷余波四起,直接沖擊了業績,從翻倍增長的疾馳到爆雷后的“腰斬”,人保財險信保業務經歷了大起大落。2020年人保財險半年報顯示,人保財險信用保証險虧損29.5億元,較2019年的29億元缺口進一步擴大﹔同時,保險業務收入顯示為43.18億元,同比大跌58.6%。

  而追溯至2019年,人保財險信用保証保險業務收入227.76億元,相較2018年的115.86億元近乎翻倍。彼時,人保集團應收保費同比增長32.6%,年報顯示其主要變動原因是“保証保險業務增長”。

  對信保業務的虧損和收縮,人保財險副總裁沈東解析稱,信保業務的虧損主要來自融資類信保業務虧損。中國人保副董事長、總裁王廷科也表示,會梳理存量,優化增量﹔同時,理性發展、審慎經營,“絕對不能以一般財險強銷售的思維去發展信保業務,不能貪大求快,過度追求規模”。

  “雖然公司對有重大虧損的企業已全面停止信保業務合作,但下半年,信保業務仍然難以扭轉虧損的態勢,不過會比上半年有所收窄。”對於沈東此條預測是否已有結論,北京商報記者致電人保財險進行採訪,但截至發稿未得到回復。

  需打牢風控“地基”

  信保業務為何頻頻爆雷?業內人士指出,這一方面是由於經濟發展的周期性因素導致資金收緊,一些借款人出現資金鏈斷裂﹔另一方面也與部分公司過度追求業務規模與增長速度,放鬆了風險管控有關。

  “信保業務目前最直接的風險防范可能還是在融資性信保業務上。”李文中表示,自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降低了民間借貸的最高利率水平之后,部分網絡平台借款人實際支付的利率水平可能高於這個標准。

  “而且《民法典》對於(借貸)格式條款的誠信要求更嚴,某些有損借款人權益的格式條款可能不再有效力。在此背景下,可能會有部分借款人拒絕按照原借貸合同還款付息,結果觸發信保理賠條件,給承保此類業務的保險公司帶來一定風險。”對此,李文中如是解釋。

  “這是一個提醒——險企在謀求新業務成長的同時,如何加強風險管控。”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中國保險與養老金研究中心研究員朱俊生如是評價。

  朱俊生表示,信保業務所承保的信用風險,其釋放有一定的滯后性和隱蔽性。隨著新車銷量下降,車險整體增量業務也隨之下降,再加上車險綜改帶來的降保費等影響,許多險企轉向非車業務﹔另一方面,保証保險在風控上相較其他金融機構並不具有特別的優勢,若風險管控不夠審慎,種種因素疊加,導致風險的發生和釋放。

  而對於銀保監會“新年第一通報”背后的深意,李文中則解讀稱:“銀保監消保局開年第一通報應該具有明確的指向性,意味著新的一年其將更加注重消費者利益的保護,對於大公司利用市場支配地位損害消費者利益予以警示。”北京商報記者 陳婷婷 周菡怡

(責編:趙安妮(實習生)、李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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