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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通科技前后信披藏“玄機”

記者 鄒煦晨
2021年01月11日07:54 | 來源: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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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單看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浩通科技”)2021年1月披露的IPO上會稿,或許會覺得“平平無奇”。

  但《國際金融報》記者結合浩通科技2016年6月報送的申報稿,卻發現裡面另有“玄機”。比如,浩通科技此前申報稿未披露對賭協議和代持,以及研發人員人數在一年內發生“腰斬”等。

  如今,浩通科技將於2021年1月13日創業板IPO上會。

  數據顛倒?

  據了解,浩通科技主營業務為貴金屬回收及相關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和服務。具體分為貴金屬回收、貴金屬為主的新材料、貿易三個業務板塊。

  2017年至2019年以及2020年上半年,浩通科技的營業收入分別為3.51億元、5.44億元、6.5億元、4.37億元,歸母淨利潤分別為3198.75萬元、4884.84萬元、6760.09萬元、4698.54萬元。

  從股權結構來看,浩通科技的實控人為夏軍,其目前持有浩通科技52.87%的股份。

  2016年6月,浩通科技報送了創業板申報稿,彼時的保薦機構為廣發証券。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浩通科技於2017年4月終止審核,結束了第一次IPO的征程。

  証監會官網顯示,浩通科技終止IPO審核的主要問題是,公司客戶和供應商集中度較高,在職員工數量下滑,貿易型客戶銷售收入佔比較高。

  休整不到一年,浩通科技又與新的保薦機構民生証券簽訂上市輔導協議,並在2018年2月向江蘇証監局備案。

  不過,在此次IPO征程中,浩通科技的數據披露有些混亂。

  比如,浩通科技2019年12月報送的申報稿顯示,公司含貴金屬廢催化劑等二次資源處理2017年和2018年的實際處理量為2407.54噸和2333.13噸,產能利用率為80.25%和77.77%。

  而在浩通科技2021年1月披露的上會稿中,公司含貴金屬廢催化劑等二次資源處理2017年和2018年的實際處理量變為2333.13噸和2407.54噸,產能利用率為77.77%和80.25%,兩年的數據完全互換。其原因可能是浩通科技數據顛倒。

  未披露對賭

  相較第一次IPO,浩通科技在上會稿中坦白曾有對賭協議和代持的情況。

  2014年5月12日,公司實控人夏軍與徐高創投簽署《股份轉讓協議》,夏軍將其持有的公司500萬股股份以2650萬元價格轉讓給徐高創投。同月,徐高創投與浩通科技及夏軍等人簽訂補充協議,約定徐高創投享有眾多特殊權利,比如業績承諾、優先認購權、反稀釋權、清算權、股份贖回、經營決策權等。

  業績承諾方面,浩通科技及夏軍等人承諾,浩通科技2014年和2015年淨利潤不低於3000萬元和3450萬元,若公司沒有完成上述淨利潤的目標,徐高創投有權要求夏軍等人賠償。而股份贖回觸發條件包括浩通科技直至2017年12月31日未能完成IPO等。

  需要指出的是,浩通科技2014年和2015年淨利潤分別為2529.51萬元和2630.72萬元,均低於承諾業績。為此,夏軍后續與徐高創投簽署了《業績補償協議》和《業績補償展期協議》,約定業績補償事項。

  但是浩通科技2016年6月報送的申報稿對上述事項隻字未提,且相關的對賭協議直至2020年3月23日才解除。

  另外在解除協議前,徐高創投在2019年4月20日將200萬股股份轉讓給夏軍以及張輝、歐陽志堅(關於張輝和歐陽志堅,浩通科技在上會稿中描述不多,且未在公司任職)。

  彼時轉讓,除了徐高創投的轉讓價格相較5年前溢價86.79%外,夏軍還另行向徐高創投支付700萬元作為徐高創投本次轉讓股權的補充轉讓對價。換句話來說,徐高創投僅賣出四成股份,不但收回當初全部的投資款,還賺了30萬元。

  除了對賭協議,浩通科技在2016年6月報送的申報稿中對代持問題也沒有披露。

  在2021年1月上會稿中,王靜2019年8月20日前持有浩通科技205.7萬股股份,佔總股份的2.42%,是浩通科技第八大股東。但后來,王靜於2019年8月20日將173.02萬股股份轉讓給丁家亮和田勇,且價格明顯低於同期轉讓價格。浩通科技在上會稿中披露,本次轉讓是股權代持的解除,因此股權款並未實際支付。

  在浩通科技2016年6月報送的申報稿中,王靜同樣持有浩通科技205.7萬股股份,佔總股份的2.42%,卻是公司的第六大股東。關於這位股東大部分股份為代持的情況,浩通科技卻沒有在申報稿中披露。

  研發人數“腰斬”

  值得一提的是,浩通科技在上會稿中表示,公司一貫重視技術開發和技術創新,把產品研發及技術創新作為提升核心競爭力的重要保証,不斷加大技術開發和投入力度。2017年-2019年以及2020年上半年的期末,浩通科技研發人員數穩定,分別為17人、16人、17人、19人。

  而這一時期外,浩通科技2015年和2016年的期末研發人員人數為26人和12人,不難看出,公司2016年研發人員人數出現“腰斬”現象,同比下降53.85%。“巧合”的是,因為剛好錯開報告期,所以浩通科技沒有一份申報稿完整的記錄了這一次“腰斬”,更沒有披露研發人員“腰斬”的原因。

  2017年至2019年以及2020年上半年,浩通科技的研發費用率分別為1.88%、1.4%、2.46%、1.96%。而截至2021年1月6日,東方財富顯示,創業板注冊制企業2019年研發費用率中位數為3.92%,平均研發費用率為4.16%,均遠高於浩通科技。

  關於公司2016年的申報稿為何不披露對賭和代持,以及公司目前研發費用率較低是否會影響公司的競爭,如果增加研發投入是否會導致淨利潤下降較多等問題,記者向浩通科技發去採訪提綱,但截至發稿尚未收到回復。

(責編:趙安妮(實習生)、李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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