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
全國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25%以上
新華社北京1月11日電 (記者安蓓)記者11日從國家發展改革委了解到,我國將系統開展污水資源化利用,到2025年,全國污水收集效能顯著提升,縣城及城市污水處理能力基本滿足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水環境敏感地區污水處理基本實現提標升級﹔全國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5%以上,京津冀地區達到35%以上。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0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的指導意見》,到2025年,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畜禽糞污和漁業養殖尾水資源化利用水平顯著提升﹔污水資源化利用政策體系和市場機制基本建立。到2035年,形成系統、安全、環保、經濟的污水資源化利用格局。
污水資源化利用是指污水經無害化處理達到特定水質標准,作為再生水替代常規水資源,用於工業生產、市政雜用、居民生活、生態補水、農業灌溉、回灌地下水等以及從污水中提取其他資源和能源,對優化供水結構、增加水資源供給、緩解供需矛盾和減少水污染、保障水生態安全具有重要意義。2019年,我國城鎮污水排放量約750億立方米,但再生水利用量不足100億立方米,利用潛力巨大。
意見指出,要著力推進重點領域污水資源化利用。加快推動城鎮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實施差別化分區提標改造和精准治污,推進區域污水資源化循環利用,推廣再生水用於工業生產、市政雜用和生態補水。積極推動工業廢水資源化利用,推進企業內部工業用水循環利用和園區內企業間用水系統集成優化,完善工業企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穩妥推進農業農村污水資源化利用,積極探索符合農村實際、低成本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技術和模式,推廣種養結合、以用促治方式,促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鼓勵漁業養殖尾水循環利用。
意見部署實施污水收集及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工業廢水循環利用、農業農村污水以用促治、污水近零排放科技創新試點、污水資源化利用試點示范等重點工程,提出從健全法規標准、構建政策體系、健全價格機制、完善財金政策、強化科技支撐等五方面健全污水資源化利用體制機制。
《 人民日報 》( 2021年01月12日 1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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