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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堡王吃出“虫子”? 消費者和漢堡王各執一詞

2021年01月15日17:53 | 來源:經濟觀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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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漢堡王又出事了。

對於浙江紹興一位消費者,在漢堡王果木香火烤雞腿堡中吃出一條形似虫子的“異物”一事,1月14日,漢堡王方面對經濟觀察網記者回應表示,產品採用火烤的烹飪方式,虫子在超過270度高溫的烤爐中不可能“完好”,目前已對這批產品進行封存,歡迎相關部門檢查和監督。

這不是漢堡王第一次出現食品安全問題,在2020年央視3·15晚會上就曾被曝光出售過期漢堡和雞塊。

據浙江電視台《1818黃金眼》視頻報道,1月6日,紹興的小馮在餓了麼平台上花23塊錢,點了一份漢堡王的套餐,裡面有一個果木香風味烤雞腿堡。小馮說,吃的時候她發現漢堡裡的肉烤得有點煳,就掀開面包來看了一下。“當時這個漢堡已經吃掉三分之二了,看到這個漢堡上有這樣一條東西覺得還是挺惡心的,立馬就停止了所有的飲食活動。”小馮立即把這條黑色的條狀物體單獨封存了起來。

小馮表示,剛發現的時候自己拍了照片,這個異物大約有一厘米長,形狀看起來很像是一條烤焦了的虫子。“確實挺小的,但是很明顯就是條狀的那種虫子,它是一節一節的,上面有花紋的那種,拍照片放大看之后,發現腳還有毛都看得清楚的。”

隨后,小馮向這家餐廳進行投訴,並要求按相關法律規定賠償1000元。報道顯示,雙方協商賠償並未達成一致。小馮表示將繼續向市場監管部門反映問題。

1月14日,漢堡王回應經濟觀察網記者稱:“政府部門根據檢查結果與消費者、餐廳進行溝通協商認為1000元的賠償在法理上缺乏依據,未予支持”,漢堡王還表示,目前黑條是不是虫子還不得而知,其只是看到照片,沒有鑒定結果,“如果消費者願意,我們可以一起去相關部門鑒定”。

一位律師對經濟觀察網記者表示,根據我國《食品安全法》,當購買的食品出現食品安全問題時,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賠償。消費者除了要求賠償損失的話,還可以向生產者或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的賠償金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此前,央視315調查中,漢堡王當班經理發現面包到期后,曾吩咐員工更換標簽。員工將這批漢堡上舊的標簽撕掉,換上了新的標簽。這之后的第二天,央視記者發現,這批過了保質期的面包被陸續拿出來,做成漢堡賣給顧客。即便到了食物容易發霉變質的夏天,保質期照改不誤。

有餐飲人士表示,漢堡王頻出現食品安全問題是因為加盟的模式,加盟是連鎖餐飲企業實現擴張的重要方式,但餐飲企業鏈條長,涉及人員眾多,這會造成總部對加盟商的控制不強,帶來較多問題。

據悉,漢堡王在2005年進駐中國,目前在國內擁有1300家門店。

(責編:李宜霖(實習生)、李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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