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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銀行不得通過非自營網絡平台開展存款業務

潘福達
2021年01月18日08:08 |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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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潘福達)繼支付寶、京東金融等平台陸續下架互聯網存款產品近一個月后,商業銀行互聯網存款新規正式出台。銀保監會、央行近日發布了《關於規范商業銀行通過互聯網開展個人存款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商業銀行不得通過非自營網絡平台開展定期存款和定活兩便存款業務,存量存款業務到期自然結清。

  近年來,商業銀行為適應互聯網金融發展的趨勢,陸續通過互聯網銷售個人存款產品,在拓寬銀行獲客渠道、提高服務效率等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然而也暴露出一些風險隱患,比如產品管理不規范、消費者保護不到位等。當前,對商業銀行通過互聯網開展存款業務,尚缺少針對性的監管制度,因此行業亟需補齊制度短板,引導商業銀行規范開展互聯網渠道存款業務。

  這份最新《通知》明確,商業銀行依法合規通過互聯網開展存款業務,不得借助網絡等手段違反或者規避監管規定。商業銀行不得通過非自營網絡平台開展定期存款和定活兩便存款業務。在風險管理方面,商業銀行應當加強業務風險評估與監測,強化資產負債管理和流動性風險管理,合理控制負債成本。地方性法人銀行要立足於服務已設立機構所在區域的客戶。

  《通知》明確,商業銀行通過非自營網絡平台已經辦理的存款業務,到期后自然結清。在此期間,相關存款依法受到保護,消費者可以依據法律規定和存款協議到期取款或者提前支取。商業銀行應當繼續提供查詢、資金劃轉等相關服務,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新規將如何影響行業?金融科技專家蘇筱芮分析認為,此次《通知》影響最大的是中小銀行,因為中小銀行的資本補充渠道不及大銀行,對存款的依賴程度較高,尤其民營銀行由於缺乏網點,更加依賴線上吸儲,中小銀行的負債端將面臨挑戰。

(責編:李宜霖(實習生)、李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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