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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風向存量用戶“投喂” 互聯網存款曲終人未散

2021年01月19日08:19 | 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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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聯網存款沒了?互聯網存款全劇終?自1月15日商業銀行互聯網存款監管“靴子”重磅落地后,市場上關於互聯網存款業務的此類觀點和報道比比皆是。但事實似乎並非如此,近日,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盡管向新用戶下架了存款產品,但多家互聯網平台仍面向存量用戶開放存款業務,甚至有平台繼續向存量用戶加碼存款營銷﹔另外,在互聯網平台這一非自營渠道被“一刀切”后,很多中小銀行也已經開始發力自營網絡平台,試圖“絕地求生”。

  “頂風”再推

  1月15日,一紙關於規范商業銀行通過互聯網開展個人存款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讓不少中小銀行和互聯網平台都“慌了神”。

  該通知劍指商業銀行通過非自營互聯網平台開展的定期存款和定活兩便存款業務,包括由非自營互聯網平台提供的營銷宣傳、產品展示、信息傳輸、購買入口、利息補貼等服務都被納入“禁令”之內。

  值得注意的是,針對商業銀行已開展的存量業務,該通知也下達了“鐵令”,即到期后應自然結清。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根據商業銀行的風險水平對其跨區域存款規模限額等提出審慎性監管要求,按照“一行一策”和“平穩過渡”原則,督促銀行對不符合要求的存款業務制訂整改計劃,並確保有序穩妥落實。

  該通知發布數日以來,北京商報記者梳理發現,目前,針對新用戶,大部分互聯網平台已下架了系列互聯網存款業務。不過,針對存量用戶,市場卻有些“后知后覺”的意味。

  其中一個現象就是,通知發布后當日,還有互聯網平台向用戶發送存款產品營銷短信。1月15日晚,包括北京商報記者在內的多名某互聯網平台用戶收到通知,平台已恢復2個月理財產品上架,年化收益率高達4.3%。

  北京商報記者點擊進入后發現,該產品是由新安銀行推出的“惠民寶60天”存款產品,產品頁面宣傳“當日起息”“本金保障”“執行50萬元內100%賠付”“自動續存”,從產品設計來看,該產品1000元起存,支持隨時支取,按月付息,自起息日起每滿7天作為一個計息周期支付一次利息。

  除了“惠民寶60天”外,該互聯網平台上的銀行存款產品列表還包括“惠民寶”“周周盈”“眾惠存周周存”“惠民寶30天付”“祥雲寶90天期”“祥雲寶188天期”等10余款銀行存款產品,起存金額低至50元、100元起,根據不同期限,收益率包括3.7%、4.1%、4.3%、4.69%不等,所涉銀行除了新安銀行外,還包括眾邦銀行、營口沿海銀行。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在返息的基礎之外,該互聯網平台還單方面向用戶推出了補貼,從推廣營銷力度來看,不可謂不大。

  緣何監管命令禁止下,機構仍要繼續推廣?針對此舉,北京商報記者嘗試對該互聯網平台以及新安銀行、眾邦銀行、營口沿海銀行多方面進行採訪。其中,該互聯網平台方面回應稱,“將會按照監管相關要求,嚴格落實監管政策。目前平台正在以合作伙伴合法合規的流動性風險管理為前提,有序、穩步地推進銀行存款產品的相關調整”。

  此外銀行層面,眾邦銀行官方回應稱,將會積極響應監管要求,穩妥制定相關方案,保障儲戶合法權益﹔營口沿海銀行工作人員同樣稱目前仍可通過第三方互聯網平台購買,但后續會根據監管要求進行調整,建議用戶通過官方渠道存款。

  不過,也有銀行人員“后知后覺”,正如新安銀行工作人員稱,其暫未收到監管通知,用戶仍可通過第三方互聯網平台存入購買。不過,補貼加息是互聯網平台單方面的營銷行為,主要是為了招攬用戶自行推出。

  另有隱情?

  值得一提的是,面向存量用戶開放銀行存款業務的互聯網平台並非一家,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截至發稿前,部分互聯網平台採取下架,但多數平台仍向存量用戶開放存款類產品。

  一面是監管要求已開展存量業務到期自然結清﹔另一面是互聯網平台仍對存量用戶開放上新產品。針對新用戶平台可火速下架,但為何存量用戶卻成了掣肘?在多位業內人士來看,背后或另有隱情。

  一家互聯網平台工作人員告訴北京商報記者,事實上無論是中小銀行還是互聯網平台,兩方均有苦衷。對銀行來說,此次通知較為突然,短期內若把所有產品下架,中小銀行流動性將面臨風險,因此,全部下架也需要一個過程﹔另對互聯網平台來看,由於此前已與銀行簽訂合作協議,盡管監管通知下發,但在未收到銀行下架通知的情況下,若互聯網平台貿然下線,也會涉及到單方面違約的問題。

  “出於風險和流動性等考慮,通知明確商業銀行不得通過非自營網絡平台開展定期存款和定活兩便存款業務,雖未包含活期存款,但實際互聯網平台與銀行合作的存款產品中,有商業利潤空間的主要為定期和定活兩便類產品,因此這意味著目前互聯網平台給銀行提供的助存業務被‘一刀切’。”在零壹研究院院長於百程看來,通知發布后,仍有銀行通過第三方互聯網平台開展存量用戶的存款業務,顯然已經違規。不過,通知在1月15日剛發布,也可能存在技術等原因下架有所延遲的情況。

  另在金融科技行業資深專家蘇筱芮看來,盡管監管明令禁止,但仍有互聯網平台針對存量用戶再推存款產品,在她看來,該現象已在預期之中。一方面,目前監管通知剛剛下發,機構需要一定的適應期跟過渡期﹔另一方面,整體來看,此次通知內容較為簡潔、篇幅也不長,在具體執行范圍、執行力度方面,還有待監管指示進一步明晰。

  另有分析人士告訴北京商報記者,目前,互聯網存款“導流”業務並未形成成熟的商業模式,利潤率低下,仍有互聯網平台保留存款,甚至向用戶繼續推廣產品,主要為拓展自身的生態圈,作為獲客的手段。

  蘇筱芮進一步指出,互聯網存款相關風險涉及到兩方主體,具有金融科技屬性,既存在金融風險,又存在科技風險。此次監管通知針對的主體主要是商業銀行,對大型互聯網平台監管,目前也亟待進一步明確。

  在蘇筱芮看來,互聯網公司流量很大,動輒就會牽扯到涉眾的風險,不能照搬沿用傳統的方式去監管大科技公司,要從互聯網科技公司這個角度切入,才能精准有效管理。

  “絕地求生”

  此次監管風暴,其實早有預兆。2020年12月15日,央行金融穩定局局長孫天琦就曾在公開發言中談及銀行互聯網存款風險,其中提到,互聯網平台存款具有開放性、利率敏感性高、異地客戶為主、客戶黏性低、隨時支取等特征,存款穩定性遠低於線下,增加了中小銀行流動性管理的難度。尤其是高風險銀行通過互聯網平台吸收存款,飲鴆止渴,流動性隱患突出。這些高風險銀行用貌似穩定的不穩定資金來源維持其高風險資產運營,進一步加劇了自身風險。

  “此后,互聯網存款的整治實際上已經在進行,主流互聯網平台已經做了下線處理。”一位分析人士如是說道。該人士稱,盡管當前部分第三方平台的互聯網存款業務“仰臥起坐”,上架下架反反復復,但可以預見的是,后續,在監管規范下,無論是互聯網平台還是中小銀行,都應根據各自定位找准合規路徑發展。

  “針對存量用戶,銀行應根據監管要求進行整改,同時,互聯網平台需要協助商業銀行做好客戶溝通解釋工作。”蘇筱芮認為,建議后續監管出台更為詳細的文件,例如就《商業銀行互聯網存款管理暫行辦法》出台征求意見稿,通過《辦法》形式為機構提供更為明確的業務參照。

  於百程則稱,在整改過程中,機構一方面要特別注意存款規模期限變化導致的與貸款業務之間的錯配,做好客戶溝通解釋工作,尋找合規渠道和方式加強存款管理,避免發生流動性風險,保証平穩過渡。

  “另一方面,自身渠道在開展互聯網存款時也要注意合規,比如遵守利率定價自律機制,不得利用存款保險制度內容進行不當營銷宣傳、加強網絡安全防護等。展望未來,參照保險基金業的做法,在互聯網存款業務逐漸成熟,監管完善及相關風險經過檢驗之后,也不排除監管方會頒發第三方互聯網平台的存款代銷牌照,進而放開互聯網平台的助存業務。”於百程進一步指出。

  此外,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偏門”被堵開“正門”,在互聯網平台這一非自營渠道被“一刀切”后,很多中小銀行也已經開始發力自營網絡平台,試圖“絕地求生”。包括藍海銀行、眾邦銀行、營口沿海銀行等多家銀行在內,均在發力自營渠道,例如通過微信、App等多個自營渠道推出營銷活動促活客戶。

  蘇筱芮指出,后續,中小銀行應當居安思危,對標監管要求查漏補缺,提升流動性管理能力,此外,要增強自身的獲客、運營能力,在自營渠道與第三方渠道之間保持協調與平衡。

(責編:李宜霖(實習生)、李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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