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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教培合同糾紛消費者如何維權?

閻密
2021年02月03日08:10 | 來源:國際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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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培訓行業頻發消費合同糾紛,給消費者帶來了深深的困擾。針對如何有效維權問題,國際商報記者專訪了繼來律師事務所創始人曹穎。曹穎指出,消費者一般有四條維權路徑。

  一、向工商局及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

  如果無法與經營者協商解決,消費者可以向已經收費的機構所在地的工商局及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尤其疫情防控期間,有關部門不僅要加大日常監管力度,還應積極收集因疫情防控需要暫停營業的經營主體信息,並與其負責人保持聯系,及時了解企業經營情況,防止群訪群訴事件發生。如遇有關收費機構不能正常提供服務而又拒不退款的情況,可以向工商局及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投訴,讓有關部門進行查處並協助維權。

  二、撥打消費者維權熱線投訴舉報。

  作為向有關教育培訓、體育、美容機構進行充值的消費者,其權益受到侵害,可以撥打12315進行投訴。“12315”是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設立的,全國各地的消費者訴求都由當地的相關部門處理,主要受理消費者申訴舉報、調解消費者權益糾紛,查處侵害消費者權益案件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經濟違法行為,監督管理市場和行政執法。“12315”指揮中心承諾“有問必答,有訴必接,有假必打,有案必查”。因此,如果有關服務機構提供的服務質量有問題,消費者可以撥打質量監督局投訴熱線“12315”進行投訴舉報。

  三、開展民事訴訟。

  因合同的繼續履行以接受服務一方對提供服務一方的信任和認可為基礎,該合同不適宜強制履行,消費者也不願接受服務,則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如教訓培訓機構違反協議,未按時退款,其應當承擔繼續退款責任。如經自身及有關機構協調未果的,可以到教育培訓機構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四、進行刑事控告。

  如果收款機構是惡意卷款跑路的,發現企業存在涉嫌非法轉移或挪用預付款等問題,可以及時向公安部門進行刑事控告,以防止有關機構利用預付式消費幌子從事非法集資和詐騙活動的違法犯罪行為。

  另外,為了維權,消費者需要收集和准備哪些証據?曹穎指出,第一,消費者應証明與教育培訓機構存在服務合同關系及所支付的相應款項,例如付款憑証,包括銀行流水、微信或者支付寶支付憑証、合同、收據或發票﹔第二,証明未實際開展的課程及對應的未消費的金額,例如課時卡、相關的課程信息通知,與收費機構的溝通記錄、錄音,微信聊天記錄等﹔第三,証明因教育機構的原因不能正常提供教育培訓活動、無法繼續履行合同,存在違約行為,例如與教育機構的溝通記錄(微信記錄、錄音),企業未營業或者不能正常營業的照片,如已經舉報或者投訴的,則出具有關部門的處理意見單。

(責編:李宜霖(實習生)、李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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