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冷煙花不“冷”,納入監管正當其時
冷煙花不“冷”,納入監管正當其時
■ 社論
雖然目前還未出現冷煙花引起的重大事故,但其中的安全隱患不容忽視,保障社會公共安全也需要未雨綢繆。
據報道,今年春節期間,“仙女棒”“電子煙火”等“冷煙花”悄然興起,備受熱捧,相關產品在某電商平台單家店鋪月銷量高達數萬件的也不在少數。2月14日,應急管理部發文明確表示將對此集中清理整治。應急管理部強調,冷光煙花的噴射口溫度高達700℃-800℃,可灼傷人體、引燃物品,其作為煙花爆竹的易燃易爆危險品基本屬性未變,相關生產、經營、儲存,仍要嚴格遵守有關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須取得安全許可,嚴禁以任何形式變相生產、銷售。
近些年來,由於煙花爆竹管理日益嚴格,以及不少地方紛紛“禁放”,冷煙花作為煙花爆竹的替代品,逐漸流行起來,一些冷煙花甚至成為網紅。如“鋼絲棉煙花”,因其燃燒后拍攝畫面流光溢彩,在短視頻平台尤為風行。但由於冷煙花不屬於傳統的煙花爆竹,很長時間裡成了監管的灰色地帶。此次,正值新春佳節,應急管理部明確其作為煙花爆竹的屬性,要求強力監管、整治,堪稱正當其時,及時堵住了公共安全的潛在漏洞。
冷煙花納入煙花爆竹管理,絕非小題大做,而是有著嚴謹的科學依據。冷煙花其實並不“冷”,其材質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可點燃的金屬細絲,一種是可燃的單基火藥和金屬粉等。這兩種產品,看似個頭不大,也不冒煙,但安全隱患超出人們想象。金屬粉制的冷煙花,噴射口溫度達700℃-800℃,金屬細絲制冷煙花的火焰(火花)溫度則更高,在2000℃以上。如果操作不慎,不僅會導致人員受傷,還會引燃易燃物,導致火災危險。
在此方面,媒體也曾報道多起個案。比如今年1月初,有上海市民因拍視頻,用鋼絲棉煙花把自家車和鄰居的車燒出了大大小小十數個洞。視頻曝光后,不少網友直呼“危險”。去年9月,北京某商場,某營銷企業在室內燃放冷煙花營造氣氛,觸發消防水炮,涉事企業因此受到處罰。而在電商平台的冷煙花銷售頁面評論區,許多買家留言在肯定光影效果的同時,也提到了其中的風險:“防護衣太單薄,衣服被燙了不少洞”“護目鏡必須戴,燙一下皮小問題,眼睛可不敢開玩笑”“我頭發都被燒了”……
如此危險的冷煙花,一些網絡商家在銷售時,為了吸引消費者下單,卻打各種擦邊球,淡化其潛在隱患。比如,用類似“過年耍帥,用它”等銷售語言,或稱其為“創意攝影輔助道具”,在商品分類中則用“煙花填充物”代替等,無疑降低了消費者的警惕,進一步放大了安全隱患。這種無序的銷售現狀,事實上架空了現有煙花爆竹管理制度。而伴隨著冷煙花熱賣,一些劣質產品也充斥其中,無論安全和環保,都難以過關。
此次,應急管理部將冷煙花納入監管后,不僅是對其“身份”予以明確,且嚴格按照煙花爆竹管理,有望徹底改變管理失序的現狀,以使冷煙花從生產、運輸到銷售等所有環節都在監管之下。明確對非法銷售冷煙花進行集中清理整治,不僅是消除監管盲區,避免其給消費者帶來危險,也有助於提升全社會的安全意識。
民眾想過一個熱鬧年,這樣的心情值得尊重和理解,但安全是前提。雖然目前還未出現冷煙花引起的重大事故,但事故沒有發生,不代表隱患就可以忽略,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就需未雨綢繆,及時堵住任何可能的漏洞。
尤其是,正月初五是“破五”,此后還有正月十五元宵節,都是燃放煙花爆竹較集中的時間段。當此之際,及時清理整治冷煙花,也是為了確保我們能過好這個歡樂平安祥和的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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