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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租房權益保護亟待加強

王姍姍
2021年03月09日08:16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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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青年租房權益保護亟待加強

  住過8人間青年旅舍,也嘗過合租的不愉快經歷,最后,“90后”李亞選擇搬進公司提供的雙人間宿舍。

  “公司宿舍隻能是個過渡,近期還是想重新租房,希望能遇到個良心中介和友好的室友。”她告訴中青報·中青網記者,她的租房經歷沒有那麼順心,但也還算幸運,沒有造成財務損失,“我的一位同事就在簽署租房合同時還簽了一份租金貸款合同,租期內申請退房后,除了被扣押金,還要繼續繳未住月份的貸款。”

  今年,全國政協委員王鋒提交了《關於規范住房租賃市場解決青年住房難問題的提案》(以下簡稱《提案》)。提案聚焦租房青年之困,呼吁從房源供需保障、規范中介平台市場行為、加強行業監管等方面,切實解決租房青年“痛點”。

  困境:青年租房易踩坑,權益受損難解困

  李亞至今仍記得在青年旅舍的日子。“每個人作息不同,在衛生間使用、熄燈時間等問題上常常要讓步於其他室友,並且大家都不熟悉,很少溝通,十分影響心情。”李亞說,合租也有合租的難處。跟她合租的是一對情侶,常常深夜爭吵,嚴重影響了李亞的睡眠。她還遇到過房屋設備損壞沒人維修,鄰居因流水聲大提出不准用洗衣機等要求的情況。

  “我這‘無處安放’的青春啊!”李亞苦笑道,“身邊的同事基本都是租房,被房東驅趕、到期不退或少退押金、中介一房兩租、陷入租金貸糾紛的不在少數。”

  去年剛畢業的張巧,參加了某長租公寓平台畢業租房優惠活動,簽訂了一年的租金貸。沒想到,入住到第4個月,因平台未給付房東房租,房東上門要求張巧立刻搬離。

  王鋒在《提案》指出,對租賃企業“長收短付”“租金貸”等交易要求,租房青年缺乏應對經驗。一旦出現糾紛,青年租戶可能面臨無家可歸、經濟損失和征信受損等多重難題。

  “現實中許多房屋中介平台是有限責任公司的形式,認繳出資額往往偏低,因經營風險導致公司對外承擔責任的范圍不超過股東出資額,最終賠付的金額遠遠低於卷走的租金,買單的還是租客。”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文定曾受理許多房屋租賃糾紛案件,他表示,由於目前我國關於租房權益保護的法律尚不完備,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租房人難維權。

  “一旦他們的青春‘無處安放’,會帶來社會不穩定性增強、城市活力不足等風險。”中長期青年發展規劃專家委員會委員、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教授廉思認為,接受過高等教育的城市無房青年既是建設發展的主力,又是租房的“剛需夾心層”,“住房對於青年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有很強的正向驅動作用。現有的政策性住房還沒有充分覆蓋到大城市的青年群體,且他們需求最大的小戶型的市場供給總量不足。”

  監管:租房市場須加強立法監督

  近幾年,像張巧一樣深陷長租公寓平台糾紛的案例不在少數。

  “在線租房行業綜合管理人才少,統一的行業標准並未形成,租客的租金如何管理也是難題。”王文定表示,2020年多家長租公寓項目資金鏈斷裂,“當居住權變成一種理財產品,容易引起法律糾紛,不利於社會穩定。”

  據天眼查大數據《房地產行業企業數據報告2020》顯示,截至2020年10月,源於傳統的“二房東”模式的長租公寓相關企業已有900余家,已注銷的約佔15%。

  “加強行業監督、全面整頓租房市場是當務之急。”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院長趙萬一告訴中青報·中青網記者,2020年,正在起草的《住房租賃條例》正在面向社會征求意見,其中對租金貸以及依法履行聯網備案責任均有明確,“出台后將成為我國住房租賃領域首部條例性規范性文件”。

  對策:規范房源信息備案,大數據和立法缺一不可

  廉思表示,當“安居”成了問題,群體性焦慮等一系列社會問題將隨之而來,繼而影響青年對社會的認知和向上流動的信心。

  近幾年,針對租房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一些城市作出了積極探索。如杭州規定,住房租賃企業從2020年8月31日起需將相關租賃資金繳入專用存款賬戶管理﹔今年3月1日,被稱為北京“最嚴租房新規”的《關於規范本市住房租賃企業經營活動的通知》實施首日,8家住房租賃企業被納入押金托管……

  上述《提案》提出,應完善信用管理機制,建立存款風險防范制度,針對高風險企業規定最低實繳資本金,設立監管賬戶和風險保証金並納入監管。同時加強租賃金融業務管控,嚴格落實貸前調查和貸后管理制度,控制“租金貸”去向。

  針對健全監管體系,《提案》建議借助大數據技術,引入房屋唯一核驗碼,確保不同平台房源信息一致,能精准核驗房源信息真實性以及進行動態監管,引導向無房青年提供租期穩定的租賃房源和標准化租賃服務。

  加強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方面,《提案》建議推動各地落實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制度,探索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和企事業單位自由閑置土地建設租賃住房,鼓勵各地建設面向青年的政策性租賃住房,明確將包括靈活就業青年在內的青年群體納入公租房保障范圍。

  實現“租購同權”,必須從立法層面予以重視。《提案》建議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對住房租賃市場各方主體明確法律地位和法律關系,實現租購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務上具有同等權利。

(責編:趙超、初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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