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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部門:繼續支持脫貧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

2021年04月12日16:55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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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4月12日電 (記者王震)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近日,財政部等11部門聯合印發通知,繼續支持脫貧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工作。通知稱,2021-2023年,在脫貧縣延續整合試點政策。2024-2025年,整合試點政策實施范圍調整至中央確定的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確保平穩過渡。各省(區、市)自行確定的其他試點縣,可利用地方各級財政資金繼續自主開展探索。

通知指出,納入整合試點范圍的資金(以下統稱整合資金)包括各級財政安排用於農業生產發展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資金,原則上與國辦發〔2016〕22號文件規定的范圍保持一致。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明確本級整合資金范圍。教育、醫療、衛生等社會事業方面資金,也要結合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任務,突出重點,集中投入,形成合力。

整合資金優先用於產業項目

脫貧縣根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的需要,可以按規定將整合資金用於農業生產、畜牧生產、水利發展、林業改革發展、農田建設、農村綜合改革、林業草原生態保護恢復、農村環境整治、農村道路建設、農村危房改造、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鄉村旅游等農業生產發展和農村基礎設施項目,在整合資金范圍內打通,統籌安排使用。

脫貧縣要將支持產業發展擺在優先位置,發展壯大脫貧地區優勢特色產業(含必要的產業配套基礎設施),促進產業提質增效,帶動脫貧人口就業增收。

整合資金向符合條件的脫貧縣傾斜

中央和省、市級財政要在保持投入總體穩定的基礎上,繼續按政策要求向符合條件的脫貧縣傾斜。原則上納入整合試點范圍各項中央財政涉農資金用於832個脫貧縣的資金總體增幅不低於每項資金的平均增幅,或確保當年安排脫貧縣的資金縣均投入規模不低於其他縣的縣均投入規模。中央預算內投資在充分考慮規劃任務、地方需求等情況的基礎上統籌加大對脫貧縣支持力度。整合資金原則上仍按原渠道下達到縣。其中,納入直達資金范圍的資金,按照直達資金管理的有關要求下達。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利用現有信息系統,建立整合資金台賬和做好統計分析工作,掌握資金下達進度、支出進度和用途、績效等情況,定期匯總報告。

整合資金不得用於償還債務、注資企業等

通知要求,脫貧縣要健全完善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庫。整合資金支持的項目原則上從項目庫中選擇,做好項目儲備,科學設定績效目標,嚴格項目論証入庫。鼓勵整合資金優先安排用於既有利於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又有利於完成行業發展任務的項目,凝聚支持合力。落實項目資金公開公示和績效管理要求,主動接受各方監督。嚴肅財經紀律,切實防范和化解風險隱患,整合資金不得用於償還債務、墊資或回購、注資企業、設立基金、購買各類保險等。

中央層面納入整合試點范圍的資金。制表:王震

(責編:王震、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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