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放管服”改革 証監會對十四件証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
2021年06月04日16:56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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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6月4日電 (記者王震)証監會網站4日發布消息,為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優化証券期貨市場營商環境,中國証監會印發《中國証監會關於推行証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則,對相關行政事項涉及的共十四件証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
《方案》明確告知承諾制的實施范圍、工作流程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具體要求等,自《方案》印發之日起三十日后,正式實行証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行政事項主要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公開募集股份及上市(包括增發)審批、証券公司申請保薦業務資格審批、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設立審批等,涉及的証明事項主要包括合規納稅証明、營業執照、業務資格証明、法人資格証明、學歷學位証明等。
中國証監會証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目錄。制表:王震
根據《方案》,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証明事項,申請人可自主選擇是否採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申請人不願承諾或者無法承諾的,應當依法提交相關証明,按照一般程序辦理。申請人有較嚴重的不良信用記錄或者存在曾作出虛假承諾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復前或者違法失信信息效力期限內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証監會表示,下一步將持續改進優化服務,強化信用監管,及時總結實踐經驗,逐步擴大告知承諾制的實施范圍,不斷提升行政相對人的滿意度和獲得感。
(責編:王震、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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