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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已有24家上市公司退市 業界:配套法律保障 不能一退了之

2021年09月19日09:08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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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9月19日電 (黃盛)今年以來,多家上市公司或面臨著退市風險,或已經因為種種原因退市,資本市場優勝劣汰的格局正在形成。

多位業內人士表示,完善的退市制度是資本市場的“淨化器”和“穩定器”。近年來,在注冊制改革的大背景下,退市標准進一步完善,資本市場“出口關”逐步暢通。對存在財務造假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上市公司,相關責任人要承擔法律責任。

不斷完善退市制度 暢通“出口關”

近日,証監會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上回復網友留言時表示,今年以來已有24家公司退市,其中主動退市1家,重組退市6家,強制退市17家。2019年以來強制退市的公司家數,已是之前10年總和的3倍多,資本市場吐故納新的常態化退市生態正在加速形成。

據了解,2020年11月,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的《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機制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成為實施第五次退市制度改革的重要文件。《方案》指出,要堅持市場化、法治化方向,完善退市標准,簡化退市程序,拓寬多元退出渠道,嚴格退市監管,完善常態化退出機制。

2020年12月,滬深交易所發布實施了新修訂的退市制度。與過去相比,退市新規設置了財務類紅線、交易類紅線、規范類紅線、重大違法類紅線,退市標准更具可執行性、包容性。其中,組合類財務指標替代單一財務指標,“面值退市”指標改為“1元退市”指標,取消交易類退市情形的退市整理期設置等。

日前,証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副主任郭瑞明在第四屆中小投資者服務論壇上表示,要嚴格執行退市新規,推動退市制度改革方案落地實施,加快出清無主業、無經營的僵尸公司、空殼公司,嚴厲打擊違法保殼行為,支持投資者依法維權,確保退得完、退得下。

“在退市新規下,對於殼公司、僵尸企業的打擊力度趨嚴,當前市場正在逐步形成退市常態化。”蘇寧金融研究院特約研究員何南野表示,退市新規實施之后,退市標准更加多元化,不合規的上市公司退市執行力更強,減少了不必要的緩沖區。

提升上市公司質量 推動金融市場發展

多位業內人士表示,上市公司是實體經濟的“基本盤”,完善退市制度根本目的是提高上市公司質量。隻有真正做到市場“有進有出、優勝劣汰”,上市公司的質量才會得到保障,投資者利益才會受到保護,才能推動金融市場繁榮發展。

中國人民大學中國資本市場研究院聯席院長趙錫軍表示,常態化的退市機制,有利於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動態出清低質量高風險的“問題公司”,使優質上市公司獲得更多要素資源。從完善市場功能方面來看,健全退市機制有利於提高市場定價的有效性,使市場估值體系更加合理,避免劣幣驅逐良幣,強化市場約束,增強市場信心。

也有業內人士表示,退市機制對於金融市場發展的推動作用在於,嚴肅了資本市場紀律,更加有效地清除擾亂市場秩序的“害群之馬”,提升資本市場治理效能,有效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形成公平競爭、自我淨化的市場生態。

粵開証券首席策略分析師陳夢潔建議,常態化退市機制落地還需要資本市場中其他制度的完善與配合,需要相應配套的法律保障。退市不是一退了之,尤其是存在財務造假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上市公司,相關責任人要承擔法律責任。

(責編:趙竹青、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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