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行長易綱:部分平台公司在支付鏈路中嵌套信貸業務誤導消費者

人民網北京10月10日電 (黃盛)“過去,中國平台公司下設的支付機構可分別與上百家商業銀行連接並開立賬戶,帶來結算最終性問題,甚至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部分平台公司違規將客戶沉澱的備付金投資於多類金融資產。平台公司還在支付鏈路中嵌套‘花唄’‘借唄’等信貸業務,誤導消費者。”日前,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在BIS監管大型科技公司國際會議上談到中國對大型科技公司的監管實踐時說。
易綱同時就金融科技的發展給中國監管帶來的新挑戰進行了總結,包括平台公司無牌或超范圍從事金融業務、支付業務存在違規行為、通過壟斷地位開展不正當競爭、威脅個人隱私和信息安全、挑戰傳統銀行業的經營模式和競爭力等。
易綱認為,中國頭部平台公司在開展電商、支付、搜索等各類服務時,獲得用戶的身份、賬戶、交易、消費、社交等海量信息,繼而識別判斷個人信用狀況,以“助貸”名義與金融機構開展信貸業務合作,相當於未經許可開展個人征信業務。頭部平台公司在同一個平台下提供理財、信貸、保險等金融服務,放大了金融風險的跨產品、跨市場傳染的可能性。
同時,平台公司天然具備“贏者通吃”屬性,可能引發市場壟斷,降低創新效率。國內部分平台公司通過交叉補貼等方式搶佔市場,獲得市場支配地位后實行排他性政策,如排斥競爭對手進入平台、提供服務,二維碼支付業務僅支持科技集團內部相關APP掃碼支付等。大型平台公司存在過度收集、甚至濫用消費者信息的情況,不利於消費者信息安全和隱私保護。
在彌補監管制度“短板”,推動平台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方面,易綱表示,金融作為特許行業,必須持牌經營﹔建立適當的防火牆,避免金融風險跨部門、跨行業傳播﹔斷開金融信息和商業信息之間的不當連接,防止“數據-網絡效應-金融業務”的閉環效應產生壟斷。
針對平台公司在支付鏈路中嵌套信貸業務誤導消費者等支付業務違規行為的監管,易綱進一步表示,2016年中國人民銀行要求切斷支付機構與商業銀行的“兩兩直連”,以提升支付交易透明度,跨商業銀行清算必須通過央行的基礎設施來完成。去年底以來,金融監管機構要求斷開支付工具與其平台上的其他金融產品的不當連接,未來將繼續強化支付領域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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