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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正式實施!農田建設有了更高國家標准

2022年04月16日09:38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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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4月16日電 (記者李楠樺)據市場監管總局網站消息,近日,市場監管總局(標准委)批准發布《高標准農田建設 通則》(GB/T30600-2022)(以下簡稱《通則》),並將於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介紹,該標准自2014年發布后第一次修訂,是2018年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后農業農村部牽頭起草的第一個高標准農田建設相關國家標准。

市場監管總局標准技術司相關負責同志表示,《通則》標准修訂工作以全面提升農田質量、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為目標,以體現區域特色為重點,面向農業機械化、規模化、產業化,統籌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和地力提升,優化完善內容與技術規范,提高了標准的科學性、適用性、可操作性。

一是綜合考慮區域自然資源條件、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農業生產基礎,明確分區域建設重點和具體指標,便於各地按照“什麼急需先建什麼、缺什麼補什麼”組織開展高標准農田建設,減輕或消除影響農田綜合生產能力的主要限制性因素。

二是將高標准農田建設成效與糧食產能相銜接,分省分作物設置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標准參考值,確保高標准農田建設各項措施主要服務於糧食生產。

三是將綠色發展理念貫穿於高標准農田建設全過程,在優化高標准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內容的基礎上,合理設置地力提升內容,切實加強水土資源集約節約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

新修訂的《通則》彌補了原版在實際應用中部分指標設置不合理等不足,是新時期統一高標准農田建設標准,實現農田建設項目科學規范管理的客觀需要,對進一步規范高標准農田建設行為,提升高標准農田建設質量具有重要意義。

《通則》的突出亮點是分區域設置建設標准。充分考慮與《全國高標准農田建設規劃(2021年—2030年)》的有效銜接,區分不同建設目標、重點、能力和條件,將全國劃分為東北區、黃淮海區、長江中下游區、東南區、西南區、西北區和青藏區七個區域,因地制宜制定高標准農田基礎設施建設標准和農田地力標准參考值。

該負責人指出,《通則》突出因地制宜,劃定了不同建設區域。將全國劃分為七個區域,分區域制定高標准農田基礎設施建設標准、農田地力標准參考值,充分凸顯了因地制宜的建設原則。同時,突出目標導向,明確了分省糧食產能指標,《通則》分別規定了各省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指標,確保到2030年建成12億畝高標准農田后,加上改造提升已建的高標准農田,能夠穩定保障1.3萬億斤以上糧食產能,守住國家糧食安全底線。

《通則》具有統籌設施建設與地力提升、突出科學適用性、提升標准可操作性的鮮明特征。在修訂設施建設指標的同時,著重補充完善了地力提升相關指標,按建設內容詳細劃分具體工程類別,每一類別詳細制定建設標准,既確保地方開展各類工程建設都能有所參照,也為各地開展耕地質量提升建設提供有效技術參考。

(責編:羅知之、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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