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正式印發《關於加強技術性貿易措施工作的指導意見》
為全面優化市場監管系統技術性貿易措施公共服務,有效破除技術性貿易壁壘,提升企業國際競爭力,促進產業轉型升級,近日,市場監管總局正式印發《關於加強技術性貿易措施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要求,技術性貿易措施工作要堅持著眼大局、服務發展,加強統籌、分工合作,明確導向、追求實效的基本原則,要緊密圍繞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著眼國內國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兩類規則,強化統籌協調,構建協同機制,以企業面臨的實際問題為出發點,以促進外貿發展和轉型升級的實際效果為工作的評價標准。
《指導意見》提出四方面的工作重點。一是服務國家大局。積極參與世界貿易組織等多邊框架下全球經濟治理,推動完善相關國際規則﹔深化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標准、合格評定務實合作與規則協調﹔積極推動國內市場監管規則與高水平自貿協定義務相銜接。二是促進外貿發展。進一步提升合規意識與合規能力,健全與國際規則接軌的市場監管制度體系﹔推動標准協調,提升我國標准與國際標准一致性,聚焦重點貿易領域開展標准比對與標准協調研究﹔推動與境外經濟體合格評定主管部門合作,提高合格評定程序及結果的互相承認力度,提升合格評定服務外貿發展能力。三是引領轉型升級。加強新興熱點跟蹤,加強對信息保護、人工智能等新興產業的標准與合格評定研究﹔繼續優化各類服務窗口,針對企業關注的重點焦點問題,加強規則對接和政策協同﹔引導企業對標國際先進標准,聚焦差距,補齊短板,促進質量提升。四是加強風險防范。強化底線思維,跟蹤研判國際規則發展趨勢,強化風險識別﹔完善風險預警,加強對核心產業和關鍵產品供應鏈技術標准、合格評定程序梳理﹔指導企業加強合規與風險防范。
《指導意見》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積極宣傳引導,切實提高技術性貿易措施工作成效與社會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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