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信貸亂象需多方發力
日前,中國銀保監會披露8張罰單,涉及4家大型銀行。從處罰原因看,主要包括個人經營貸款挪用至房地產市場、個人經營貸款“三查”不到位、個人消費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等。同樣,近段時間以來,不少人都接到過貸款中介的電話,被推銷將房貸轉成經營貸。
信貸亂象的背后,是目前多家銀行個人經營貸利率已低至3.5%以下,而存量房貸利率依然較高,經營貸利率和存量房貸利率之間的利差讓不少信貸中介感覺有利可圖,甚至創造出房屋抵押貸、消費抵押貸、信用抵押貸等各類貸款名目。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貸款人應警惕其中的法律風險。通常來說,銀行在和借款人簽訂貸款協議時會同時簽訂資金用途承諾函,明確一旦發現貸款被挪用,將會立刻收回貸款,壓降授信額度,並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與此同時,經營貸利率相對較低,本意是扶持中小企業發展,期限較於房貸會短很多。這就意味著購房者要在房貸期限內不斷續貸,銀行也會對申請資料再度審核,從而進一步加大購房者的相關風險。如果隨著相關政策的變化,經營貸與房貸利率之間的利差不斷縮小,消費者就會得不償失。
從目前情況來看,房貸利率和經營貸利率隻要存在利差,便很難杜絕這種“倒貸”行為。若簡單調整房貸利率和經營貸利率持平,則會壓降銀行合理利潤空間,甚至給銀行帶來經營風險,不利於金融市場健康穩定。
因此,治理信貸亂象,單靠約束或者整治某一環節比較困難,需要監管部門、金融機構多方合作,共同發力。
金融機構方面應做好貸后管理,加強對信貸資金流向的審查,對於貸款資金流入禁入性領域,提前收回貸款,確保資金流向合規﹔監管部門應編織更細密的監管網絡,加大對信貸亂象的打擊力度,依法嚴格問責。
更重要的是,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需要正視存量房貸利率和經營貸利率之間存在明顯利差這一現實,根據情況,出台相關舉措,在確保銀行合理利潤空間不會受太多損失、保持相關業務可持續性的同時,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對消費者而言,要謹記天上不會掉餡餅,應通過正規金融機構、正規渠道進行咨詢或者辦理金融業務。如確需金融中介服務,也要注意核實中介機構資質,詳細了解中介服務與合同內容,警惕貸款營銷宣傳中隱瞞實際息費標准等虛假宣傳行為,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農村金融時報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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