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上市公司轉板新規出爐 推動多層次資本市場協調發展
人民網北京10月9日電 (黃盛)多層次資本市場協調發展再迎新舉措,備受關注的北京証券交易所(以下簡稱“北交所”)上市公司轉板新規正式出爐。
10月8日,北交所發布了修訂后的《北京証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續監管指引第7號—轉板》(以下簡稱《轉板指引》)。《轉板指引》發布后,有轉板意願的上市公司可依規開展選聘保薦機構等轉板相關工作。
據了解,為了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轉板指引》還補充完善了上市公司召開董事會審議轉板事宜前的程序。北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轉板機制涉及多層次資本市場協調發展,關乎廣大投資者切身利益。本次修訂轉板指引高度重視投資者權益保護,著力於形成有序化、規范化、常態化轉板安排。
引導上市公司穩妥啟動
強化“關鍵少數”監管
“引導上市公司穩妥啟動轉板。”北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有轉板意願的上市公司,應當從實現長遠健康發展、切實回報投資者出發,審慎評估自身是否符合轉板條件,並選聘具有良好執業質量的保薦機構,穩妥啟動、推進轉板工作。
具體來看,本次修訂內容還包括壓實中介機構“看門人”職責,要求保薦機構勤勉盡責,充分了解公司情況,在此基礎上與公司簽訂保薦協議后及時報備,幫助企業扎實做好轉板各項准備工作,實現轉板穩啟動、穩推進﹔要進一步理順轉板程序安排,保薦機構提交報備文件后,北交所將依規進行完備性核對,開展股票交易核查,並與滬深交易所就涉及的重要監管事項進行溝通協調。相關工作完成后,公司可以召開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轉板事宜。這一程序安排夯實了啟動轉板程序前的准備基礎,有利於保障公司更加順暢高效推進轉板工作。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轉板指引還強化“關鍵少數”監管,要求相關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承諾在公司推進轉板期間“不減持”,防范相關主體利用“忽悠式”轉板牟利、損害投資者權益。同時,加強異常交易監管,從嚴打擊利用轉板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
北交所相關負責人,轉板作為上市公司的重要敏感事項,有必要提出具體的監管要求,安排行之有效的服務舉措,以防范上市公司“關鍵少數”等主體利用“忽悠式”轉板進行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保護投資者權益。
轉板程序分為四個階段
完善董事會審議轉板程序
人民網財經通過梳理《轉板指引》發現,此次新規落地后,北交所上市公司轉板程序主要包括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准備和溝通。北交所上市公司有轉板意願的,應當先選聘轉板保薦機構,接受保薦機構盡職調查,並與保薦機構簽訂保薦協議。保薦協議簽署后,保薦機構應及時向北交所提交報備文件。北交所收到報備文件后,將進行完備性核對,開展股票交易核查,並與滬深交易所就涉及的重要監管事項進行溝通協調。
第二階段是開會和披露。以上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可以按要求履行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具體包括召開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轉板事項,並需要按照規定披露相關公告。
第三階段是申請和審核。上市公司和保薦機構准備好申請材料后,可以向滬深交易所提交轉板申請,公司股票在申請的次一日開始停牌。滬深交易所開展審核工作。
第四階段是退市和轉板。經滬深交易所審核同意的,上市公司向北交所申請辦理股票退市手續,並按照中國結算的要求辦理股票跨市場轉登記手續等。
《轉板指引》還補充完善了上市公司召開董事會審議轉板事宜前的程序。依照新規,保薦機構提交報備文件后,北交所將依規進行完備性核對,開展股票交易核查,並與滬深交易所就涉及的重要監管事項進行溝通協調。
有業內人士對此表示,上述程序的安排,意在明確要求上市公司和保薦機構要審慎做出“雙向選擇”,北交所上市公司自身要做好客觀評估,保薦機構要做好盡職調查,並以此為基礎和公司簽保薦協議。這是北交所上市公司啟動轉板工作的前提和基礎,隻有決策審慎,推進才能穩妥。
此外,北交所進一步表示,優化轉板機制將加強多層次資本市場互聯互通,為北交所上市公司發展壯大提供多元路徑,進一步凝聚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支持科技創新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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