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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優化網絡消費環境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出招”

2024年04月09日11:33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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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4月9日電 (記者郝帥)今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情況。

截至去年底,我國網購用戶超過了9億人,在線旅行預訂用戶超過5億人,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佔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27.6%,與此同時,相關訴求也快速增長,去年全國網絡消費訴求佔全部訴求的56%,超過一半,成為影響消費者獲得感的重要因素。

會上,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柳軍表示,《條例》針對網絡消費存在的問題,為更好地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作出了一系列新的規定:

一是禁止“刷單炒信”。一些經營者“批量點贊”“虛假種草”“虛構測評”“好評返現”“刪除差評”等行為,損害了公平競爭和公平交易。《條例》規定,經營者不得虛構交易信息、經營數據,不得篡改、偽造、隱匿用戶評價等,防止欺騙、誤導消費者。

二是禁止“強制搭售”。一些經營者掃碼支付強制注冊、在線訂票捆綁代金券等行為,侵犯了消費者自主選擇權。《條例》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技術手段,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消費者購買商品、接受服務。經營者通過搭配、組合等方式提供商品服務的,應當以顯著的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

三是禁止“大數據殺熟”。如果經營者根據消費者的使用習慣、興趣愛好、支付能力、議價條件等進行歧視性定價,很可能損害消費公平。所以《條例》規定,經營者不得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對同一商品服務在同等交易條件下設置不同的價格或者收費標准。這也是我們國家在行政法規中首次對差異化定價進行規范。

四是規范“自動續費”。現在網站和APP的各種付費會員越來越多,有的首月優惠、次月高價,有的默認勾選、擅自扣款,讓消費者防不勝防。《條例》規定,相關經營者應當在消費者接受服務前和自動展期、自動續費前,分兩次以顯著的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同時還應當為消費者提供顯著、簡便的隨時取消或者變更的選項。

五是保障“無理由退貨”。七日無理由退貨已經成了網購的標配,但是仍然有一些商家以各種理由推托。《條例》規定,經營者不得限縮法定的無理由退貨范圍﹔對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的商品,應當以顯著的方式進行標注,提示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得作消費者默認同意的選項。同時,未經消費者確認,不得拒絕無理由退貨。

柳軍表示,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會同相關部門,針對網絡消費可能會不斷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持續優化網絡消費環境,更好維護廣大網絡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責編:郝帥、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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