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國新辦發布會詳解
人民網北京1月7日電 (記者楊曦)今日,國新辦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有關情況。會上,司法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意見》強調要依法行政,著力解決涉企行政檢查中的突出問題,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為企業健康發展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意見》明確,涉企行政檢查要做到“五個嚴禁”、“八個不得”。嚴禁逐利檢查,不得接受被檢查企業的任何饋贈、報酬、福利待遇,不得參加被檢查企業提供的宴請、娛樂、旅游等活動,不得由被檢查企業支付消費開支或者將檢查費用轉嫁給企業,不得強制企業接受指定的中介機構提供服務。嚴禁干擾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不得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場。嚴禁任性處罰企業,不得亂查封、亂扣押、亂凍結、動輒責令停產停業。嚴禁下達檢查指標,不得將考核考評、預算項目績效與檢查頻次、罰款數額挂鉤。嚴禁變相檢查,不得以觀摩、督導、考察等名義行檢查之實。
該負責人表示,《意見》對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作出了系統全面的規定,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特點:
一是更加聚焦突出問題。《意見》規定的10項措施都是直奔著企業和群眾反映強烈的行政檢查方面的突出問題去的。針對企業反映強烈的檢查頻次過高問題,《意見》要求合理確定檢查方式,能通過非現場方式實施的不得入企檢查,能合並的要合並,能聯合的要聯合,同時,還限定了年度檢查頻次的上限。針對困擾企業的檢查標准不透明、不一致問題,《意見》明確要求向社會公布檢查標准,對不同部門檢查標准存在沖突的,要主動進行協調,避免因標准不一致導致企業無所適從。針對社會詬病的運動式檢查問題,《意見》要求嚴格控制專項檢查,提高檢查的精准性,特別是檢查事項涉及多個部門的,要求有關部門聯合擬訂檢查計劃。針對違規異地行政檢查問題,強調涉企行政檢查要以屬地管轄為原則,要求明確相關規則,嚴禁違規實施異地檢查,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要在今年年底前建立健全行政檢查異地協助機制。
二是更加注重全面有效。《意見》強調對行政檢查進行全方位、全鏈條、全覆蓋規范管理。在檢查主體方面,進一步明確了哪些主體可以檢查,哪些主體不能檢查,嚴禁不具備主體資格的組織實施檢查。在檢查事項方面,進一步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要對現有檢查事項進行清理,該調整的調整、該取消的取消,切實從源頭上遏制亂檢查。在檢查程序方面,進一步細化檢查各個環節的具體要求,杜絕隨意檢查。在檢查行為方面,進一步明確提出檢查要做到“五個嚴禁”“八個不得”。
三是更加注重夯實責任。《意見》著眼於推進各項制度措施的落地見效,健全完善責任落實機制。強化責任意識,明確規定各項工作的責任主體,並對建立分級分類檢查制度、公布檢查標准等規定了具體的完成時限。強化數字賦能,要求加快建成全國統一的行政執法監督信息系統,全面、統一、及時歸集檢查信息,對多頭檢查、重復檢查、高頻次檢查等進行快速預警,提高監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強化執法監督,要求執法監督機關要通過責令改正、公開約談、直接督辦、通報曝光等方式,嚴肅責任追究,對違規行政檢查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強化信息公開,要求嚴格落實執法公示制度,必須按照規定向社會公布檢查主體、事項、依據、標准、計劃、頻次等信息,便於全社會對行政檢查活動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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