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資基金指引出台:差異化管理、建立容錯機制
人民網北京1月8日電 (記者黃盛)為構建更加科學高效的政府投資基金管理體系,國務院辦公廳1月7日印發《關於促進政府投資基金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共25條措施。《指導意見》提出,發揮政府投資基金作為長期資本、耐心資本的跨周期和逆周期調節作用。產業投資類基金要重點投資產業鏈關鍵環節和延鏈補鏈強鏈項目﹔創業投資類基金要解決重點關鍵領域“卡脖子”難題。
差異化管理各類政府投資基金
《指導意見》提出了對基金設立的分級管理要求,明確政府出資設立基金要充分評估論証並按規定履行審批程序。
具體來看,中央財政出資設立國家級基金應報國務院批准。設立省級(含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下同)或地市級基金應報同級政府批准。縣級政府應嚴格控制新設基金,財力較好、具備資源稟賦的縣區如確需發起設立基金,應提報上級政府審批。除上述情形外,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不得以財政撥款或自有收入新設基金,已經設立的要按照政府投資基金管理要求統一規范管理。
對於不同類型基金差異化管理機制,《指導意見》明確,對創業投資類基金,可適當提高政府出資比例、放寬基金存續期要求、延長基金績效評價周期。對產業投資類基金,應根據產業類型、階段、分布特點合理設置管理要求,突出支持重點。
不以招商引資為目的設基金
針對以地方招商引資為目的的政府投資基金,此次《指導意見》指出,落實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部署要求,不以招商引資為目的設立政府投資基金,鼓勵取消政府投資基金及管理人注冊地限制﹔優化政府出資比例調整機制,鼓勵降低或取消返投比例。
此外,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政府投資基金數量和規模穩步增長,在服務國家戰略、推動產業升級、促進創新創業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同時,也存在一些政府投資基金投向同質化、個別地區盲目跟風設立基金等問題。對此,《指導意見》明確基金要找准定位,合理統籌基金布局,防止同質化競爭和對社會資本產生擠出效應。
具體來看,一是支持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優化產業投資類基金功能。鼓勵發展創業投資類基金,著力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二是加強統籌,整合優化基金布局。鼓勵國家級基金加強與地方基金聯動,在前沿科技領域和產業鏈關鍵環節,結合地方資源稟賦,通過聯合設立子基金或對地方基金出資等方式,形成資金合力﹔明確省級政府加強本地區基金統籌管理,加強對下級政府設立基金的指導。三是明確對基金設立的分級管理要求。縣級政府應嚴格控制新設基金,財力較好、具備資源稟賦的縣區如確需發起設立基金,應提報上級政府審批。
建立健全容錯免責機制
在《指導意見》起草的調研過程中,部分基金管理人反映基金缺乏容錯免責機制,難以充分激發投資活力。
為解決基金管理人不敢投、不敢退、怕擔責等問題,《指導意見》明確建立健全容錯機制,從頂層制度層面為基金及管理機構“鬆綁”,鼓勵政府投資基金更好發揮作用,提高投資效率。具體包括:一是遵循基金投資運作規律,容忍正常投資風險,優化全鏈條、全生命周期考核評價體系,不簡單以單個項目或單一年度盈虧作為考核依據。二是合理設置績效目標,構建科學化、差異化、可量化的績效指標體系,重點關注政策目標綜合實現情況。三是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良好氛圍,鼓勵建立以盡職合規責任豁免為核心的容錯機制,完善免責認定標准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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