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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有色金屬回收水平,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

王曉旭 丁明磊
2025年02月21日08:35 | 來源:科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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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提升有色金屬回收水平,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

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快速發展,對鋰、鈷、鎳等有色金屬的需求日益增長,我國這些關鍵礦產對外依存度較高,未來產業鏈供應保障存在較大風險。從全球范圍來看,鋰、鈷、鎳資源有限且開採難度大,面臨供應緊張和價格波動問題。推動新能源汽車相關關鍵有色金屬回收,不僅能有效緩解資源短缺問題,還能推動循環經濟和新能源產業可持續發展。

對鋰、鈷、鎳礦產需求量激增

中國是全球最大的電動汽車市場,2023年中國新能源乘用車零售量達到773.6萬輛,同比增長36.2%。新能源汽車產業對鋰、鈷、鎳等有色金屬需求激增,但我國現有的資源儲備不足,對外依賴度高。中國地質調查局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底,我國鋰礦、鎳礦、鈷礦儲量分別為810萬噸、398萬噸、13萬噸,佔全球總儲量的6.3%、4.4%、2.0%﹔2020年當年,三類金屬原料對外依賴度分別達到70%、85%和97%左右。此外,現有資源開採經濟可行性相對較差。例如,國內鹽湖鋰集中在青藏高原等區域,開採條件惡劣﹔紅土鎳礦品位低、開採成本比較高。

目前,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所需鋰資源主要依賴澳大利亞和南美三國(阿根廷、智利和玻利維亞),鎳資源依賴澳大利亞、巴西、俄羅斯和印度尼西亞,鈷資源高度依賴剛果(金)。三類資源在供需短期失衡、中間商投機炒作影響下,價格容易出現較大波動。盡管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規模大、競爭力強,但對鋰、鈷、鎳的定價權缺失,下游產業成本被動增加,企業利潤受到侵蝕。

事實上,在全球能源系統從燃料密集型向材料密集型轉變背景下,在3C設備、新能源汽車及儲能技術領域,鋰離子電池應用場景不斷豐富,帶動鋰、鎳、鈷三類作為正極材料的金屬礦產需求大幅增加。國際能源署預測,到2040年,全球鋰、鎳、鈷的需求量將分別增長43倍、41倍和21倍。基於我國產業發展情況預測,到2025年,我國對三類金屬的需求量分別達到130萬噸、200萬噸和15萬噸,年均需求量增速分別達34%、7%和9%。

當前關鍵有色金屬回收面臨挑戰

我國鼓勵和支持鋰、鈷、鎳等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將其視為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保護環境、建立資源節約型社會的重要途徑之一,並出台了配套支持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對廢棄電池的回收處理作出明確規定,鼓勵企業建立完善的回收體系,財政補貼和稅收優惠等政策為企業參與金屬回收提供了強大動力。科技部等多部門聯合發布《關於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支持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技術的研發,《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也明確了廢舊電池的回收流程和責任主體。在政策的鼓勵下,我國鋰、鈷、鎳等有色金屬回收取得了顯著進展,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回收體系,但關鍵礦產回收仍面臨諸多挑戰。

一是回收技術有待提高。我國在鋰、鈷、鎳等關鍵電池材料回收技術方面仍存在較大提升空間。一方面,回收材料的純度、雜質、成本和環境污染仍是有待解決的關鍵問題,濕法冶金和火法冶金過程中均存在能源消耗量大、化學試劑使用成本高等問題,濕法冶金產生的廢水和火法冶金產生的廢氣也需要開發更經濟的回收方法。另一方面,直接回收電極材料用於新電池制造的技術尚不成熟,需進一步提高其可行性和經濟性。電池種類和結構的多樣性,也增加了回收過程的復雜性,需要研發更加靈活和適應性強的回收技術。

二是缺乏統一的法規與標准。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相關法律法規有待完善,行業在實際操作中面臨法律空白,這導致回收效率低下、資源浪費。各地在廢舊新能源汽車及電池回收的具體政策上存在差異,在技術規范和回收流程等方面缺乏統一的國家標准,給跨區域回收和處理帶來困難。

三是激勵政策不足。當前的激勵政策主要集中在新能源汽車生產和購買階段,對於廢舊資源回收利用環節的政策支持仍顯不足,且缺乏長期穩定的支持機制。廢舊電池的回收成本往往高於新資源的開採成本,以鋰金屬回收為例,回收的技術復雜性提高了回收成本,每噸磷酸鐵鋰電池的回收成本約為8500元人民幣,而從電芯中提取的再生材料售價僅為8100元,這意味著回收企業需要倒貼400元,激勵政策不足的情況下,企業和個人回收廢舊電池的積極性不高。

四是回收渠道不暢。我國鋰鈷鎳回收點分布不均,主要集中在一些大城市,廣大農村和中小城市回收網絡覆蓋不足。同時,由於缺乏全國性電池追蹤和回收信息平台,廢舊電池的流向難以追蹤,再加上消費者對於廢舊電池的正確處置意識不強,導致大量廢舊電池未能得到回收。

三方面發力提升有色金屬回收水平

鋰、鈷、鎳的回收涉及環保、工業、科技、財政等多個部門,需暢通機制,完善政策,多部門聯動,提升回收水平。具體而言,可從以下三方面發力。

第一,加強回收技術創新。應進一步支持科研機構和企業加大在廢舊電池回收利用、稀有金屬高效提取等方面的技術研發。支持科研機構和企業合作,重點突破高值化回收、清潔生產、降成本等關鍵技術。建立跨行業、跨領域的協同創新平台,促進技術交流與資源共享。鼓勵產學研合作,建立聯合實驗室或研發中心,加速技術成果轉化。

第二,完善回收體系。針對實際執行過程中回收網絡不健全、行業秩序有待規范等問題,建議推動產業鏈上下游合作共建回收渠道,構建跨區域回收利用體系,建立全國性的廢舊新能源汽車零部件及電池回收網絡﹔加快制定並實施全國統一的回收標准和規范,確保回收過程的安全性和資源利用率﹔建立以政府監管部門為主導,多方參與的鋰電池回收利用產業聯盟,拓展回收服務網點的類型,保障穩定的廢舊電池來源,降低單一回收主體的成本和風險,保証回收利用過程的完整性,推動建立回收責任延伸制度,明確生產者、銷售者、使用者的回收責任。

第三,強化政策引導與市場激勵力度。建立跨部門協調機制,確保政策的一致性和互補性。積極出台稅收減免、財政補貼等優惠政策,鼓勵企業和個人參與廢舊新能源汽車及零部件的回收。積極推動實施回收企業向報廢產品出售者“反向開票”政策,進一步暢通增值稅抵扣鏈條,賦予資源回收企業規范合法的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証,享受增值稅免征或減征政策。稅務部門應為報廢產品設置專門的商品編碼,覆蓋主要報廢產品類別,如廢鋼鐵、廢塑料等,確保開票過程的便利性和統一性。同時加強對資源回收企業的監管,要求其建立完善的收購台賬,確保回收業務的真實性。

(作者單位: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

(責編:楊曦、陳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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