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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進一步優化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

2025年03月28日15:59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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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3月28日電 (記者王仁宏)近日,生態環境部、商務部、海關總署聯合印發了《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生態環境部大氣環境司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修訂結合管理實踐,在確保我國履行國際環境公約的情況下,進一步優化了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以更好指導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積極履行國際環境公約義務,展現大國擔當。

據悉,和此前相比,此次修訂取消了初次申請進出口配額的進出口單位應當提交前三年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業績的要求,今后進出口單位可直接申請辦理進出口消耗臭氧層物質許可審批業務﹔取消“提交材料不齊全的,國家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機構不予受理配額申請”的規定,如有提交材料不齊全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有關規定執行。

為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管理辦法》取消了“進出口單位未按期交還進出口配額並且在當年年底前未足額使用的,國家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機構可以核減或者取消其下一年度的進出口配額”的規定。

該負責人表示,生態環境部將會同商務部、海關總署進一步提升部門監管能力,形成許可審批、發放許可証、通關驗放之間的聯動,持續做好對企業的指導和幫扶,共同做好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同時將加強跨部門合作,防范和打擊非法貿易,維護國際履約秩序,為推動全球履約作出中國貢獻。

(責編:王仁宏、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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