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於喆 鄭騰飛:加快構建多層次數據流通交易體系

推動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是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的必然要求,是踐行高質量發展的重要途徑。人民網自2022年以來,連續3年開展“數造新實體”課題研究,征集到600余項實踐案例,並連續發布年度報告。近日,2024年報告正式發布,人民網對報告內容進行摘編公開報道。
隨著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入發展,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數字技術創新活躍,數據作為關鍵生產要素的價值日益凸顯。
2024年,國家數據局等17個部門聯合印發《“數據要素×”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年)》,旨在充分發揮數據要素乘數效應,賦能經濟社會發展。在此背景下,加快構建多層次數據流通交易體系,讓數據“動起來、用起來、活起來”意義重大。
一、構建多層次數據流通交易體系的重要意義
——是促進數據要素創新性配置和價值實現的重要基礎,有助於緩解資源錯配,助推數據要素的有效聚合,為有效解決各部門、各行業信息不對稱、不透明等問題提供保障。
——為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賦能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現實進路,通過數據的流通交易而匯集利用,實現資源整合、力量融合,促進數據生產力的轉化,實現數據的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
——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有助於破解深層次體制機制障礙,進一步提升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二、構建多層次數據流通交易體系面臨的問題
從供給側看,高質量數據供給不充分以及數據收集合規性,使得數據流通交易市場的客體流動性不足和主體風險性過高。在高質量數據供給方面,數據加工能力不足導致大量數據價值被低估、難以挖掘復用﹔在公共數據開放方面,面臨不確定安全風險和高成本低收益現狀﹔在企業數據開放共享方面,企業間存在信息孤島,數據難以有效流通和合規交易。
從需求側看,數據價值認知不深入,使得數據流通交易市場的主體參與度和數據要素乘數效應釋放不足。一方面,絕大部分企業缺乏數據管理工具、專門的數據管理部門以及數據管理人才和機制﹔另一方面,企業擔憂數據流通交易會泄密、不安全,造成數據煙囪林立、數據標准各異,數據洞察、數據價值難以得到充分挖掘和釋放。
與此同時,信息不對稱、價值不確定和數據交易撮合服務能力不足,導致數據流通交易活躍度不高﹔在數據流通交易的制度、法規方面,也仍需進一步完善。
三、構建多層次數據流通交易體系的政策建議
一是突出數據生產標准化,強化高質量數據供給。以市場需求最多的醫療、醫保、交通、稅務、海關、電力等數據為試點,開展數據分類分級管理,數據主管部門制定並發布統一、權威的數據分類分級安全管理制度。
二是加快研究扶持政策,鼓勵市場主體積極參與。加快完善收益分配機制,充分調動數據提供部門供數的積極性,將公共數據運營收益增值部分以國有資本收益上繳的方式進入地方財政,進一步分配至數據提供部門。
三是明確數據交易機構的職責定位,優化運營模式。在運營模式上,推動公共數據資產及其衍生產品在合規設立的數據交易平台進行交易,促進和規范公共數據資源有序流通。在交易體系上,建設可信數據交易體系,加強資金監管,防范金融風險,為場內集中交易提供低成本、高效率、可信賴的流通環境。
四是加強數據流通交易領域的反壟斷監管,降低市場進入壁壘,促進市場競爭。在當下階段,要淡化數據所有權,而要突出數據訪問、控制和使用的權利﹔要淡化數據的金融屬性,而要突出數據的商品屬性﹔要淡化數據的交易量,而要突出數據流通的賦能作用,更加突出數據流通交易的間接價值效應﹔要淡化傳統理論、既有法律的簡單套用,而要突出實踐經驗總結,對流通交易的內涵外延、價值指引、內容形式、模式選擇、權利義務、短板弱項、邏輯框架等諸多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和經驗總結。
(作者張於喆、鄭騰飛分別系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產業經濟與技術經濟研究所高技術產業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員)
相關報道:
《數造新實體——數字技術賦能實體經濟案例研究(2024年)》報告發布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