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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規模導向”轉向“回報導向”

首批新型浮動費率基金募集資金超240億元

証券時報記者  吳  琦
2025年07月22日06:06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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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批與業績挂鉤的新型浮動費率基金產品近期順利結束募集並正式成立。該批產品通過創新的費率設計,深度綁定基金管理人與投資者利益,獲得市場積極響應,標志著公募基金行業在高質量發展道路上邁出重要一步。在第一批新型浮動費率基金順利發行后,第二批11隻新型浮動費率基金也於近日集中上報,產品更加多元,可滿足不同需求和偏好的投資者。

  業內專家表示,新型浮動費率基金的成功發行是推動公募基金行業從“規模導向”轉向“回報導向”的關鍵舉措,有助於引導行業聚焦提升投研能力與風險管理水平,促進行業長期健康發展。

  成功首發——

  管理費率浮動,投資對標基准

  5月27日,首批26隻對標業績比較基准、建立浮動管理費率機制的新型浮動費率基金產品啟動發行,引發市場關注。

  首批26隻新型浮動費率基金的推出是落實証監會5月7日發布的《推動公募基金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的重要實踐。行動方案明確提出建立與基金業績表現挂鉤的浮動管理費收取機制,大力推行基於業績比較基准的浮動管理費收取模式。

  招商基金首席投資官朱紅裕介紹,新型浮動費率基金創新設置了基准檔、降檔、升檔三檔管理費率,其主要優勢在於:一是將管理費與投資體驗直接挂鉤,實現基金管理人與持有人利益深度綁定,提升投資者獲得感﹔二是設定一年持有期要求,引導投資者樹立長期投資理念﹔三是業績比較基准從過往的業績參考指標升級為費率標尺,要求基金管理人嚴格遵守投資策略,追求基准之上的超額收益,進一步強化業績基准的約束力。

  經過一個多月發行,25隻新型浮動費率基金成功募集並成立,合計募集資金達247.64億元,剩余1隻新型浮動費率基金也於7月21日結束募集。

  銀河証券基金研究中心總經理胡立峰表示,首批新型浮動費率基金發行情況符合預期,投資者關注度較高。行動方案發布后誕生的這批“新基金”特點是“管理費率浮動、投資對標基准”,其管理費率對標業績比較基准進行浮動,推動基金公司和基金經理在投資中以“基准為錨”進行投資,使基金投資更貼近業績比較基准。

  “新型浮動費率基金成功發行,意義重大。”晨星全球高級戰略顧問陳鵬分析,一方面,當基金業績不達預期時,能有效降低投資者負擔,提升獲得感﹔另一方面,推動行業摒棄“唯規模論”,轉向以創造真實回報為核心,著力提升專業能力,促進行業行穩致遠。

  機制創新——

  深度綁定基金管理人與投資者利益

  新型浮動費率基金的核心在於建立了基金管理人與投資者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機制。

  根據產品設計,新型浮動費率基金採取如下收費模式:當投資人贖回基金份額時,若持有期限不足一年,管理費率為每年1.2%﹔若持有期限達到一年及以上,將根據持有期間年化收益率與業績比較基准的對比,適用三檔不同管理費率。具體來看,當持有期間年化收益率為正且跑贏業績比較基准超6%時,管理費率為每年1.5%﹔當持有期間年化收益率跑輸業績比較基准3%或更多時,管理費率為每年0.6%﹔其他情形下,管理費率為每年1.2%。

  該機制的顯著特點是,業績好的產品給予適當獎勵,業績差產品的管理費率可能顯著低於市場上主動權益基金主流水平。管理費率根據投資者每筆份額的持有時間和持有期間的實際收益水平分檔計算。

  “這能激勵基金管理人提升投資管理能力,切實為投資者創造收益。”陳鵬認為,新型浮動費率基金是公募基金行業的一項重要創新舉措,其發行目的在於打破傳統固定費率模式下基金公司“旱澇保收”的局面,深度綁定基金管理人與投資者利益。

  “這一機制重塑了傳統的收費模式,有助於公募基金行業高質量發展。”朱紅裕表示,基金管理人收取管理費與投資能力直接挂鉤,可升可降,充分體現激勵相容原則。

  行業新貌——

  致力於為客戶創造長期價值

  考慮到投資者對新模式的理解和接受需要過程,參與新型浮動費率基金發行的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紛紛表示將持續做好相關服務。

  記者統計發現,20多隻新型浮動費率基金合計吸引超24萬戶投資者參與認購。認購戶數較多,反映了投資者對浮動費率機制有一定的認可度。

  參與發行的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普遍反映,行業對新型浮動費率產品的營銷理念正在轉變,從過去追求首發規模轉向注重細水長流的持續營銷,更關注客戶長期持有體驗。

  招商銀行黨委書記、行長王良表示,在這些新型浮動費率基金的銷售中,堅持持續營銷,不片面追求單隻產品的銷售速度和規模,立足資產配置視角,致力於為客戶創造長期價值。

  市場一線反饋積極。記者走訪多家銀行網點和券商營業部發現,新型浮動費率基金成為重點銷售的主動權益類產品。一家券商營業部業務總監告訴記者,其所在營業部代銷的2隻新型浮動費率基金順利完成銷售目標,“這類產品已被列為持續營銷重點。”

  監管部門積極督促基金銷售機構改變“重首發、輕持營”現象,大力推動持續營銷,建立銷售機構、從業人員與投資者的利益綁定機制,切實保護投資者權益。

  “隨著投資者認知深化,新型浮動費率基金發展前景廣闊,有望吸引更多長期資金,為資本市場引入源頭活水。”陳鵬說,基金公司需持續加強投研能力建設,優化投資者服務,確保改革初衷落到實處,讓投資者切實分享資本市場發展紅利。

  《 人民日報 》( 2025年07月22日 14 版)

(責編:袁勃、趙欣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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