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經濟·科技

券商從“規模競速”向“功能提升”轉型

李 文
2025年08月26日09:07 | 來源:証券日報222
小字號

原標題:今日視點:券商從“規模競速”向“功能提升”轉型

近期,証監會發布《証券公司分類評價規定》(以下簡稱“新規”),這是自2009年券商分類評級制度實施以來的第四次修訂,行業評價體系進一步完善。

作為券業年度“大考”的核心標尺,評價規定的調整引發業內高度關注。此次修訂將規定名稱由《証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調整為《証券公司分類評價規定》。這不僅是名稱上的變化,更是監管思路的優化,旨在校正行業機構定位、提升治理水平,發揮好監管“指揮棒”作用,推動行業生態從同質化規模競爭向差異化專業服務轉型。

回顧券商分類評級制度的演進歷程,每一次修訂都緊扣資本市場發展的核心命題。筆者認為,本次新規的出台,正值我國資本市場全面深化改革,全力服務科技創新與產業升級的關鍵階段,其核心目標不止於規范証券行業秩序,更意在“激活行業動能”。通過評價規則的完善,新規引導券商回歸金融中介本源,將資源投向國家戰略所需、實體經濟所盼、投資者利益所系的領域,助力推動資本市場、實體經濟的高質量發展。

在筆者看來,新規通過三大核心維度的調整,著重突出証券行業功能性發揮,引導頭部券商提升經營效率,鼓勵中小券商發展特色化業務。

第一,引導行業摒棄規模至上思維,錨定集約發展路徑。

新規最具標志性的調整,在於將“引導証券公司更好發揮功能作用,提升專業能力”作為立法目的寫入第一條,並將原有的“實現持續規范發展”升級為“實現高質量發展”。筆者認為,這一轉變標志著券商行業告別“規模崇拜”,走向高質量發展的新階段。券商以“總資產”“總營收”為核心的規模競賽模式,將被“淨資產收益率”“專業服務能力”等質量指標取代。在具體指標設計上,新規不再對總營業收入按排名加分、減少規模類指標重復加分,同時提升對淨資產收益率加分力度,這些細則的調整,都旨在引導券商堅持集約型發展方向、提升經營效率。

事實上,“不以規模論英雄”的經營思維已經逐漸滲透到券商的執業中。比如,在承銷過程中,券商不再一味追求低承銷費率,而是更加注重執業專業性和后續綜合金融服務的提供﹔對於再融資也更加審慎,確保資金精准投入到關鍵領域,真正做到“好鋼用在刀刃上”。

第二,打破同質化競爭困局,激發中小券商活力。

在我國150家券商中,中小券商的佔比較大。長期以來,在同質化競爭中,中小券商因規模等劣勢,在經紀、投行等傳統業務中陷入“價格戰”的惡性循環,發展相對緩慢。新規直擊這一痛點,適當擴大加分覆蓋面,將經紀、投行、資管等主要業務收入加分由前20名擴大到前30名,為更多中小機構提供了在細分領域獲得加分的機會。

筆者認為,這為中小券商提供了“差異化突圍”的窗口。新規鼓勵中小機構立足自身稟賦探索差異化發展道路,使它們在相關細分業務領域的加分項中能夠“跳一跳、夠得著”。從行業視角看,也有利於促進形成“各有所長、錯位競爭”的格局,這不僅能緩解同質化競爭帶來的資源內耗,更能推動行業服務體系向“多元化、精細化”升級,滿足不同層級企業與投資者的需求。

第三,聚焦核心能力建設,強化券商“穩定器”功能。

作為專業的金融中介,券商的專業能力直接關系到市場定價效率與資源配置質量。新規在考核券商業務能力方面進行了調整,增設自營投資權益類資產、資管產品投資權益類資產、代銷權益類基金產品、基金投顧發展等專項指標,引導証券公司在引入中長期資金以及財富管理等領域加力發展,提升服務實體經濟和投資者能力。更為關鍵的是,權益類資產配置比例的提升,將倒逼券商更注重長期價值投資,進而發揮“市場穩定器”作用,為資本市場長期健康發展奠定基礎。

面對新規,券商需要重新審視自身的業務模式和發展戰略。過往依賴規模擴張、牌照紅利的發展模式已難以為繼。緊扣新規導向,重新校准業務重心與戰略定位,才能在新一輪行業競爭中佔據主動。在這個過程中,頭部券商需扛起創新引領責任,在行業發展中發揮“領頭雁”作用﹔中小型券商則需深耕細分領域,打造差異化競爭優勢。

各方合力下,“頭部引領、各有特色”的行業格局將加速形成,從而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和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

(責編:羅知之、李楠樺)
關注公眾號:人民網財經關注公眾號:人民網財經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推薦閱讀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