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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符合條件購房人購買家庭首套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

2025年09月19日18:52 | 來源:人民網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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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財政局官網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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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9月19日電 (記者孫紅麗)上海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日前發布《關於優化調整本市個人住房房產稅試點有關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持有上海市居住証滿3年並在上海工作生活的購房人,在上海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第一套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

根據《通知》,持有本市居住証並在本市工作生活的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重點產業緊缺急需人才,和持有本市居住証滿3年並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購房人,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第一套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在本市新購且屬於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並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筑面積,下同)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即免稅住房面積,含60平方米)的,新購的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按暫行辦法的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

持有本市居住証但不滿3年的購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暫行辦法的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待持有本市居住証滿3年並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符合第一條規定的免稅住房和面積在本市居住証持証期間已征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通知》還明確,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執行。購房人已購應稅住房符合上述暫免征收規定的,可向應稅住房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並重新辦理房產稅納稅信息的申報、認定,對所屬期在2025年1月1日以后多征收的稅款可予退還。

(責編:孫紅麗、章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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