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維度解析上市公司“量”“質”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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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簡稱《意見》)發布五周年。五年來,監管部門以貫徹落實《意見》為抓手,優化完善一系列制度機制,夯實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的基礎。
同時,上市公司“量”“質”齊升,結構不斷優化。據滬深北交易所數據統計,截至今年9月底,上市公司合計5444家,較《意見》出台前增長34.22%﹔總市值達到106.03萬億元,較《意見》出台前增長46.92%。目前,A股科技板塊市值佔比超過四分之一,已明顯高於銀行、非銀金融、房地產行業市值合計佔比。
增強“軟約束”
上市公司治理能力提升
完善公司治理是上市公司提高核心競爭力的基石,也是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重要一環。五年來,証監會兩次修訂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增強信息披露針對性和有效性﹔同時,以新公司法實施和獨立董事制度改革為抓手,完善上市公司治理規則,上市公司運作更加規范、透明。
獨立董事制度是上市公司治理的重要制度安排。2023年4月份,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見》,啟動獨立董事制度改革。2023年8月份,証監會發布《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完善獨立董事相關配套規則。隨著獨立董事制度改革落地,獨立董事積極履職,充分發揮監督作用。
2023年底公司法修訂,完善了公司治理架構,強調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義務和責任,規范上市公司“關鍵少數”行為。2025年3月份,為了貫徹落實新公司法,証監會對《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東會規則》等制度規則進行修訂,完善公司治理監管機制,強化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規范約束,落實股東權利保護規定等。
此外,2024年5月份,証監會制定《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暫行辦法》,堵住各類“繞道”減持漏洞,將大股東減持與股價破發、破淨及分紅挂鉤。
中央財經大學資本市場監管與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曉對《証券日報》記者表示,隨著新公司法的實施和獨董制度改革,獨立董事的獨立性和監督作用增強,股東會、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權責更加清晰,內部制衡機制更為有效。同時,直擊市場痛點,監管部門針對性地打擊“繞道減持”“離婚式減持”等,將大股東、實控人的利益與中小投資者的利益更緊密地綁定,引導其聚焦主業、長期經營。
為進一步推動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今年7月份,証監會就《上市公司治理准則(修訂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規范上市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行為。
東吳証券首席經濟學家蘆哲表示,下一步,監管部門需要進一步完善制度規則﹔加強對上市公司治理的日常監督檢查,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強化激勵約束機制,建立科學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加強對上市公司管理層和股東的治理培訓,提高其治理意識和專業能力。
在李曉看來,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一方面要推動治理規則“落地生根”,強化內部監督實效,探索建立審計委員會聘請審計機構機制﹔另一方面,需激發機構投資者和中小股東參與公司治理的積極性。
增強吸引力
上市公司投資價值彰顯
五年來,隨著一系列制度完善,資本市場樞紐功能進一步發揮,上市公司結構優化、韌性增強。同時,上市公司主動回報投資者的意識明顯增強,吸引力進一步提升,投資價值顯現。
嚴把入口關,上市公司中新興產業企業佔比穩步提升。五年來,監管部門持續完善股票發行上市制度,推動注冊制改革走深走實,其中,聚焦支持科技創新和新質生產力發展,出台“科創十六條”“科創板八條”、科創板改革“1+6”政策措施等,增強制度包容性適應性。近年來,新上市企業中九成以上都是科技企業或者科技含量比較高的企業。目前A股市場戰略性新興產業公司數量佔比已超過一半。
暢通出口關,出清“害群之馬”“空殼僵尸”。五年來,証監會開展兩輪退市制度改革,拓寬多元退出渠道,優化市場資源配置功能。據統計,2021年至2025年9月底,強制退市公司數量合計178家,超退市改革之前的2倍。同時,秉承“退市不免責”原則,監管部門對退市公司嚴格監管,不斷加大投資者保護力度。
深化並購重組改革,支持上市公司做優做強。自去年“並購六條”出台以來,資本市場並購重組活躍度明顯提升。一年多來,上市公司累計披露資產重組超2100單,其中重大資產重組230余單。並購重組成為上市公司提高產業集中度、補齊供應鏈短板和轉型升級的重要工具。
支持上市公司加大研發投入,提高公司科技創新能力。中國上市公司協會發布的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上市公司研發投入超8100億元,同比增長3.27%﹔整體研發強度2.33%。創業板、科創板、北交所研發強度分別為4.89%、11.78%、4.63%,科技屬性進一步凸顯。
強化投資者回報,提高上市公司投資價值。通過信息披露、挂鉤減持、實施ST等約束,督促有盈利有盈余的公司實施現金分紅,一年多次分紅。鼓勵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運用回購增持再貸款工具,引導公司回購股份后依法注銷。據統計,近5年A股上市公司現金分紅達10萬億元,相當於同期IPO和再融資金額的兩倍,實施股份回購5500億元,處於歷史最高水平。
此外,去年11月份,証監會出台《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10號——市值管理》,推動上市公司投資價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質量。據統計,截至上半年底,滬深兩市共1568家上市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或估值提升計劃。
“五年來,上市公司質量有了顯著且全面的提升,正從‘量的增長’邁向‘質的飛躍’。”李曉表示,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優質龍頭企業脫穎而出,研發投入持續增加,創新能力不斷增強,展現了較強的韌性和盈利能力﹔上市公司通過現金分紅、股份回購等方式回報股東的意願和力度明顯加大,A股市場的股息率水平穩步提升,價值投資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可持續信披規則落地,促使上市公司從單純披露財務信息,轉向更加全面立體地展示其價值創造能力和長期風險,市場透明度提升﹔“空殼公司”“僵尸企業”加速出清,優化了市場生態。
強化“零容忍”
合力嚴打重大違法行為
五年來,証監會不斷強化監管執法,推動監管關口前移,以監管促規范。同時,增強法治供給,匯聚打擊証券違法犯罪工作合力,大幅提高違法成本,有力淨化了市場生態。
一方面,對資金佔用、違規擔保始終堅持“零容忍”高壓態勢。2024年,証監會依法從嚴打擊35起資金佔用類案件。此外,在去年4月份的退市制度改革中,証監會將資金佔用納入退市指標,發揮“以退促治”效果。自去年以來,截至今年9月底,証監會責令8家因資金佔用存在退市風險的公司實質性整改,合計清收佔用資金80億元。
另一方面,全鏈條嚴打財務造假,強化立體化追責。2024年7月份,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國証監會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資本市場財務造假綜合懲防工作的意見》,推動建立常態化、長效化的財務造假防治機制。2024年至2025年上半年,証監會對130名財務造假責任人員採取証券市場禁入措施﹔“追首惡”的同時也“懲幫凶”,証監會建立第三方配合造假線索通報處理機制,及時將配合造假線索移交相關主管部門或屬地政府依法處置。
強化行政、民事、刑事立體追責。証監會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辦理証券期貨違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配合檢察機關出台《關於辦理財務造假犯罪案件有關問題的解答》等文件,與最高人民法院聯合發布《關於嚴格公正執法司法 服務保障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不斷完善立體追責體系。2025年以來,8起財務造假案件涉及的32名責任人被刑事追責。
蘆哲表示,下一步,相關部門需要繼續加強協同監管,形成打擊重大違法的合力,提高執法效率和效果﹔持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填補制度漏洞,提高違法成本,使打擊財務造假、資金佔用等違法行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強對上市公司的日常監管,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及時發現和處理違法違規行為,防患於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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