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新興產業安全發展!工信部組織開展衛星物聯網業務商用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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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0月10日電 (記者申佳平)據“工信微報”消息,日前,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組織開展衛星物聯網業務商用試驗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提出將通過開展衛星物聯網業務商用試驗,豐富衛星通信市場供給,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提升行業服務能力,建立安全監管體系,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和模式,支撐商業航天、低空經濟等新興產業安全健康發展,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
發展衛星物聯網是支持商業航天發展的重要舉措,對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培育打造新質生產力具有重要意義。衛星物聯網業務是指通過衛星通信技術連接各類物聯網設備,為數據採集終端、穿戴設備、手持終端等各類終端,以及汽車、船舶、飛機等交通工具提供廣域物聯網連接的一種低速數據業務。
按照《征求意見稿》,衛星物聯網業務商用試驗對象為符合條件的企業,企業通過構建衛星物聯網星座,建立客服系統,以及計費、營賬等業務支撐系統,提供衛星物聯網服務。同時,企業應履行主體責任,落實以下要求,依法依規開展商用試驗,在全國或者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提供衛星物聯網服務:
一是做好衛星物聯網業務的系統構建及業務開通工作,遵守網絡運行安全、服務質量、碼號資源管理等要求,保障網絡的通信暢通﹔
二是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要求預留衛星通信資源,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三是充分保障用戶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與用戶簽訂合同后提供衛星物聯網服務﹔
四遵守終端設備直連衛星服務管理規定,依法依規接入和使用獲得進網許可的電信設備﹔
五是採用嵌入式用戶識別卡(eSIM)方式物聯網卡的,需組織是專題評審,報請工業和信息化部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
六是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要求報送相關業務數據,接入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體系,支持互聯網協議第六版(IPv6),支撐衛星物聯網全生命周期管理﹔
七是結合衛星物聯網業務特征,落實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管理、重要通信、實名制管理、防范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相關要求,加強業務和安全管理﹔
八是遵守無線電安全管理要求,規范無線電頻率使用行為,有效利用無線電頻譜資源,避免對依法使用的其他無線電頻率產生有害干擾﹔
九是全面梳理衛星物聯網業務應用場景,分類細化具體管理措施,及時、完整、准確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報送業務應用場景、業務開展情況等信息。
按照《征求意見稿》,商用試驗期為兩年。獲得商用試驗批復的企業每年定期梳理匯總商用試驗情況及問題,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對商用試驗情況進行評估,及時總結商用試驗的先進經驗、模式、典型案例等並宣傳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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