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出台辦法,推進運營機制改革
公平使用油氣管網設施有了“暢行証”(政策速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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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氣管網設施連接油氣上下游,是油氣領域典型的自然壟斷環節,推進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是油氣管網運營機制改革的重要內容。
國家發展改革委出台的《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監管辦法》將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指,油氣管網設施運營企業對已建成投運的管網設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符合條件的用戶公平、無歧視地提供油氣輸送、儲存、接卸、氣化等服務。
“這一定義清晰劃定了監管范圍,統一了政府、企業和用戶對‘公平開放’的理解,為后續監管活動提供了基礎,避免了因概念模糊可能引發的爭議與執行偏差。”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油氣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陳守海說。
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納入監管的油氣管網設施,不僅包括國家管網集團運營的油氣管道、LNG接收站、地下儲氣庫等設施,還包括油氣央企、地方國企、民營企業等各類主體運營的油氣管網設施。
辦法有幾個“首次”:首次針對油氣管網監管領域出台部門規章﹔首次引入行政處罰手段﹔首次明確油氣管網公平開放的服務流程,統一用戶注冊、服務受理、信息公開等標准。
信息不對稱是制約公平開放的主要瓶頸之一。“按照信息類別,將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相關信息進行分級公開。對於公平開放制度、用戶注冊條件和程序等基礎信息,相關企業應當對社會公眾主動披露﹔對於剩余能力、運行情況等敏感信息,相關企業應當對已注冊用戶披露,兼顧設施信息安全和用戶需求。”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表示。
辦法出台后,有哪些積極作用?
各類經營主體使用管網設施有了“暢行証”。隨著我國油氣體制改革不斷深入,特別是國家管網集團成立以來,少數油氣企業管道自建自用、資源獨立調配模式顯著打破,上游資源多主體多渠道供應、中間統一管網高效集輸、下游銷售市場充分競爭的油氣市場體系逐步完善,各類經營主體特別是民營企業對公平開放的訴求與日俱增。
辦法能夠有效促進油氣生產企業、城鎮燃氣企業、油氣零售企業、燃油(燃氣)發電企業、大型油氣直供用戶等更加公平、高效參與油氣市場,從制度上杜絕“玻璃門”“旋轉門”,防范暗箱操作和歧視性對待。
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辦法出台后,能夠讓更多來源的油氣,比如進口液化天然氣、煤制氣、煤層氣、零散氣等上游資源進入干線管網,並通過“全國一張網”進行靈活調配,顯著提升資源配置效率,從而有效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 人民日報 》( 2025年10月19日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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