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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储户迟到20秒被拒致伤 银行赔付16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银行作为雇用小郝的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小郝所在的保安公司在整个事件中无过错,因此无需承担责任。最后法院判决银行承担80%的责任,王大爷承担20%的责任,被告银行赔偿王大爷各项损失共16万多元。
2013年06月26日08:14    来源:北京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迟到20秒不让进

  致伤储户银行赔钱

  储户王大爷因到银行交纳电话费时晚了20秒,与保安发生争执,王大爷被保安严重摔伤将银行起诉。记者昨日获悉,海淀法院判决被告银行赔偿王大爷医疗费等16万多元。目前该案已经执行完毕。

  去年7月的一天,60多岁的王大爷睡完午觉后到银行缴纳电话费,拿号后发现前面尚有200多人在等候,他尝试到自动交费机交费未能成功。当王大爷到该银行隔壁的ATM机上存完钱回到银行后,被保安小郝告知银行已经下班。但王大爷发现此时5点刚刚过20秒,且仍有几十个人在银行大厅等候,距离自己的号还有100多个。王大爷边大呼不公平,与小郝理论,边使劲往里面挤。小郝突然抱住王大爷的腰使劲往后拉扯,将王大爷从两级台阶上摔下,甩出去四五米远,重重地摔在地上,造成多处骨折,进而引发腰疼、腿疼、骨质疏松、营养全面缺乏等。

  事发后,小郝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以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一年零四个月的有期徒刑。事发银行垫付了医疗费等7万余元,但就其他的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王大爷将银行、保安公司和小郝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银行作为雇用小郝的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小郝所在的保安公司在整个事件中无过错,因此无需承担责任。王大爷在银行营业时间结束后,仍坚持进入银行办理业务,并与小郝在此问题上发生争执,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最后法院判决银行承担80%的责任,王大爷承担20%的责任,被告银行赔偿王大爷各项损失共16万多元。

(责编:曹华、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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