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的信用卡账单为1000多元,但还款时因为种种原因少还了30元,却被银行按照1000多元的全额欠款收取罚息。这种被称为“全额罚息”的现象,屡屡被消费者冠以“霸王条款”之名。昨日,是《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执行的首日,记者走访北京市多家银行发现,公约中要求银行为持卡人提供的“容时容差”服务已经得到兑现,银行界基本已叫停“全额罚息”。
周末节假日也算“宽限期”
虽然针对“全额罚息”,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了《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但这并不是强制性文件。昨日是《公约》执行首日,各家银行的执行情况如何?昨日,记者走访了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等多家银行。
“目前我行信用卡已经对消费者执行‘容时容差’服务。”多家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容差”方面,信用卡持卡人未还金额在10元以内,银行不收取利息;“容时”方面,银行将还款日期宽限3天。
值得注意的是,这3天是自然日的概念,周六、日及节假日也属于宽限期。“就是说,自信用卡还款之日起向后顺延三天为‘宽限期’。”银行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同时需要明确,毕竟“容差”的额度仅有10元,一旦未还款额度超过这一额度,依然需要面对“全额罚息”。
不过,也有银行有特殊规定,比如中国银行就要求,“容差”服务还有一项前提条件,即持卡人在全额还款前不得刷卡消费和使用分期付款服务,否则仍需全额罚息。此外,工商银行客服人员表示,工商银行未实行“容时和容差服务”,而继续实行部分计息,即持卡人仅需缴纳未偿还部分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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