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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今年"营改增"试点企业将减负约1200亿

2013年07月01日09:56    来源:中国经济网    手机看新闻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日(记者 李方) 据发改委相关人士介绍,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开展以来,一些重点领域已取得实质进展,收效显著。其中,扩大营改增试点具体实施方案顺利出台,测算2013年全部试点地区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

  5月18日,国务院以国发〔2013〕20号文件批转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召开了2013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地方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改革座谈会、改革任务承担部门工作推进协调会,对《意见》的贯彻落实作出具体部署和细化安排。承担重点改革任务的各有关部门抓紧工作,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已取得实实在在的进展,收到了明显的成效。

  《意见》提出:“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试点范围。”

  《意见》出台后不到10天,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5月27日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今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相关税收政策。《通知》新增了广播影视服务作为部分现代服务业税目的子目,规范了税收政策,完善了征管办法。《通知》对前期试点的税收政策进行了整合,并根据前期试点中反映的情况,对部分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形成了修订后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试点有关事项规定、试点过渡政策规定以及应税服务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规定等。据测算,2013年全部试点地区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

  “营改增”是推进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有利于促进社会分工和协作,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2012年营改增试点以来,运行平稳,成效显著。一是完善了税制,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从制度上解决了重复征税问题。二是减轻了试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税负,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试点服务抵扣增加、税负下降,截至今年2月底,试点企业共减负超过550亿元。三是促进了服务业加快发展,新办企业不断增加、业务量大幅增长。四是促进了制造业创新发展,推动了服务外包和主辅分离,鼓励了设备更新和科技创新。五是促进了企业转型升级,推动了企业经营组织模式转变和内部管理加强。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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