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随处可见的租房广告(贾兴鹏 摄)
人民网北京12月10日电 (贾兴鹏)日前,北京市部署整治租房乱象,强调租房收入应纳税。然而,人民网记者调查发现,租房纳税规定几成虚设,99%的房东不会主动申报缴税,如果承租人索要租房发票,只能自己为这部分税费“埋单”。租房纳税的监管,也几乎是个空白。
租房索发票 房东涨租金
走在北京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租房的小广告,北京市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北京住房租金自2009年3月到2013年9月,已经连续55个月上涨。
房东租房常见,但租房开具发票,却困难重重。北京工作的王林就遇到类似的事情。王林以2500元在魏公村小区租了个单间,但当他向房东索要发票的时候,房东坦白地告诉他,“出租了10多年房,从来就没给过发票上过税。”
难道出租房屋不应该缴税吗?房东最后表示,如果实在要发票,“那只能涨房租。” 这就意味着,一年3万的房租,王林还要多出1500元的税费。
其实早在2000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有规定“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应缴纳的营业税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然而,现实的情况是,“房租从不纳税,或将税费转嫁到租客身上。”
《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明确规定,本市实行房屋出租登记制度,出租人应当自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第十四条明文规定,出租人出租房屋的收入,应当依法纳税。
此外,《营业税暂行条例》、《房产税暂行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都有涉及房屋租赁的规定。据统计,个人出租房屋一共需要缴纳8种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人民网记者采访的多家房产中介公司均表示,出租房屋不交税,早就是惯例。“除非是单位能报销,或者取公积金需要发票,”某中介工作人员称,缴纳的税费,在卖方占主导地位的租房市场,都是由承租者承担。大多数个人租房,都不能报销,所以承租者和房东都为了省钱、省麻烦,都心照不宣地不提房租发票了。
在海淀区魏公村,记者随机走访了几家中介机构。一家名为北京悦己家园的房产中介称,在他们公司租房,不能开发票。除非租客自己掏钱付税钱,中介公司可以帮忙去开票,不过要收7%的税点。链家地产韦伯豪店的中介顾问表示,“现在房子这么火爆,如果要发票的话,房东就要加价。”
北京市12366缴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告诉人民网记者,目前北京对房屋出租统一征收5%的综合税率,意味着每月2000的房租,需要缴100元的税。“该税费主要靠个人申报,原则上由房东承担”。对于房东如果不纳税该怎么办的问题,工作人员坦言,“税务部门也无法监管”。
缺乏监管 缴税全靠自觉
海淀区中关村税务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的房屋出租缴税,大多委托所属街道办代为办理。在紫竹院街道办财务厅,记者看到一位李先生正在代开发票,李先生表示,他是想以租房名义提取公积金,才来缴税的。李先生坦言,“要是提取公积金不需要完税证明的话,我也不会来交税。”据工作人员介绍,来缴税开发票的,大部分都是提取公积金或者单位能报销房租的。
中国房地产协会副秘书长何琦介绍,对于租房纳税,全国各地都没有很好地实行。一方面租房市场规模庞大,房租价格由市场来定;另一方面,租房的方式多是个人对个人,好多人直接私下签订租赁协议,税务部门根本没有能力去统计和监管。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兼财政系主任岳树民表示,租房纳税,是明文规定的,所有人都应该遵守。造成目前多数人租房不缴纳的情况,主要原因是税务部门的监管不到位、相关部门的配合协调不足和公民的纳税意识差等因素导致的。因此,岳树民认为,税务部门、房产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公安部门等应该加强协作,做好租房登记工作,完善监管条件和机制。而公民也应该增强纳税意识,租房时主动索要发票。
中豪律师集团(四川)事务所则金华律师表示,出租房不主动申报缴税,违反《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八款,个人房屋出租取得的收入属财产租赁所得,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他认为国外立法经验值得借鉴,法律规定租赁双方只有到政府相关部门登记备案,双方所签合同才具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