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刘世昕)5.4万审计人员耗时两个月,摸清了我国从中央到乡镇5级政府的政府性债务底数: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20.6万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9万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6.6万亿元。
今天,审计署发布我国5级政府性债务情况的审计公告。审计署新闻发言人陈尘肇说,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政府性债务的现状和资产与负债的相互关系看,目前我国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有的地方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这是我国继2011年对全国省市县3级政府进行政府性债务审计之后的又一轮大规模政府性债务审计,而此次还将中央和乡级政府性债务纳入审计范畴。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认为,对5级政府的政府性债务有一个全面的摸底后,对于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债务管理机制,服务改革发展大局,都具有积极作用。
此次审计涵盖了6.2万个政府部门和机构、7170个融资平台公司、近10万个各类单位,涉及73万个项目、245万笔债务。
陈尘肇说,审计署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对每笔债务都进行核实取证,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可以说,此次公布的三类政府性债务的数据是通过对一笔笔债务累加而来的,与一些学者在研究政府性债务问题时所用的估算和推理方法完全不同。
审计报告还对5级政府的政府性债务的组成进行了分析。其中,9.8万亿元中央财政债务主要是由中央财政资金偿还的国债债券、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构成。
中央政府部门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93.83 亿元,主要是中央单位举借由非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61.12亿元,主要是中央所属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的债务。
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通过发行政府支持债券或以铁路建设基金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2.2万亿元,用于铁路项目建设。如果铁路总公司出现偿债困难,政府可能承担一定的救助责任。截至2013 年6 月底,该公司汇总财务报表反映资产总额4.6万亿元,负债总额2.9万亿元。
省、市、县、乡4级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8万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万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3万亿元。
审计公告称,从举借主体看,融资平台公司、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主要举借主体。银行贷款、BT、发行债券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主要资金来源。
审计署财政审计司司长袁野说,值得注意的是,地方政府性债务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项目,不仅较好地改善了民生,而且形成了大量优质资产,大多有经营收入作为偿债来源,这与一些国家的政府债务主要用于消费性支出不同。
审计公告称,本次审计还以负债率、政府外债与GDP(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债务率和逾期债务率等指标,对2012 年年底我国政府性债务负担状况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全国政府性债务各项风险指标均处于国际通常使用的控制标准参考值范围内,风险总体可控。
例如,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政府性债务的总负债率为39.43%,低于国际通常使用的60%的负债率控制标准参考值。
虽然风险总体可控,但审计公告也指出了政府性债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较快、部分地方和行业债务负担较重、地方政府性债务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较高、部分地方和单位违规融资、违规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等。
据介绍,审计发现并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涉嫌违法违纪案件线索51 件,涉案人员6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