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经济·科技

税务总局:纳税信用评价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让守信者更有“获得感”

2018年07月04日15:02 | 来源:人民网
小字号

人民网北京7月4日电(记者孙博洋)  4日,国家税务总局在京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税务部门2018年上半年“黑名单”公布及联合惩戒工作的有关情况。会上,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付树林介绍了税务部门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情况。

付树林表示,税务总局持续积极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着力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价值导向,税务部门采取了多种激励措施,努力让诚信经营纳税人有更多“获得感”。

据了解,在搭建纳税信用管理制度体系方面,税务总局先后出台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等文件,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企业纳税人进行纳税信用评价。今年年初又发布了《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将新设立企业、全年评价年度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企业全部纳入纳税信用评价范围,截至2018年6月底,扩围后的全国纳税信用评价户数由2017年的882万户增加至2018年的2388万户,基本实现了对企业纳税人的全覆盖。

据了解,目前,纳税信用级别分为A、B、M、C、D五级,其中,M级纳税信用级别是今年税务部门新增设的级别,主要包括新设立的企业、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和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可享受取消专用发票认证等2项激励措施。

税务部门发布的最新的2018年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显示,我国A级企业109.4万户,占4.58%;B级企业846.2万户,占35.43%;M级企业1155.2万户,占48.37%;C级企业159.7万户,占6.69%;D级企业117.5万户,占4.93%,纳税信用级别分布仍保持“两头少、中间多”的橄榄型。从连续4年的全国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看,守信群体逐年递增、失信群体逐年递减,全国纳税信用状况总体稳中向好。

据付树林介绍,在统一省级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系统的基础上,税务总局建成了总分有序、全国统一的纳税信用归集分析系统,有效满足了纳税信用信息采集、评价、归集、分析、应用全过程信息化处理要求。“比如,通过纳税信用管理系统与税收征管系统实时对接,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时,系统会自动提示纳税人信用级别,为在税务系统内部实施以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基础的分类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他说。

付树林表示,在增强纳税信用评价“含金量”方面,经过多方努力,税务部门建立了纳税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纳税信用信息对接社会信用信息,构筑纳税信用管理大格局。“例如,与银监会创新合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截至2018年一季度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累计向守信企业发放贷款72.7万笔,其中涉及小微企业58.4万笔,成功走出一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新渠道。”付树林介绍说。

付树林还介绍到,在办税服务大厅,A级纳税人可享受办税“绿色通道”,在发票领用、出口退税、日常办税等多方面享受优惠和便利。他表示,税务总局与29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签署了首份联合激励合作备忘录,向A级纳税人推出了涵盖项目管理、融资授信等18个领域的41项联合激励措施,使得A级纳税人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多机会。

(责编:冯人綦、曹昆)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