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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以上退休人员 养老金应当这样涨

杨甜子
2018年07月12日14:53 |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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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70岁以上退休人员 养老金应当这样涨

  70岁以上退休人员 养老金应当这样涨

  扬子晚报讯(记者 杨甜子)昨天,我省退休人员养老金“14连涨”的消息引来了读者的高度关注。不少读者,尤其是70岁以上的高龄读者纷纷来电咨询,自己的养老金应该“怎么涨”。记者就读者关心的热点话题,邀请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做了进一步解读。

  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的部署安排,多年来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时均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考虑到对高龄人员给予适当的照顾,今年对于高龄人员的倾斜标准依然维持去年标准。2017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2017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如,退休人员刘先生,78周岁,缴费年限37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27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2700+34+[(15×1.7)+(25-15)×2.7+(37-25)×3.9)] +(2700×1.6%)+35=2911.5元,增加211.5元,增幅达到7.83%。这个等式中的35元,即为刘先生年满70周岁的“高龄倾斜”增发部分。61岁的退休人员李女士,缴费年限长达3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5000元,由于年龄未达70周岁,因此本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上涨中,就没有“高龄倾斜”增发选项。具体计算方法为5000 +34+[(15×1.7)+(25-15)×2.7 +(35-25)×3.9)]+(5000×1.6%)=5205.5元,增加205.5元,增幅为4.11%。

(责编:杨曦、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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