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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二手房房源下月拟推行挂牌制度 中介发布房源须有网签核验码

廖桥
2018年08月14日06:14 | 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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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武汉二手房房源 下月拟推行挂牌制度

  长江日报讯(记者廖桥)9月起,未经认证的二手房,将无法进入发布和交易环节,中介门店对外发布这类未经核验房源,将按发布虚假房源查处。13日,我市就《进一步推进房地产经纪服务平台存量房交易房源信息挂牌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拟在全市正式推行二手房房源挂牌制度。

  根据该制度,今后,凡在我市从事二手房业务的房产中介,均应通过我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平台存量房交易网签系统(以下简称网签系统),按照规范流程,协助房屋买卖双方完成房源信息核验、房源挂牌、合同网签,配合交易当事人办理房屋交易相关手续。征求意见稿要求,2018年第三季度前,各区房管局依据本区实际,自定时间,关闭现行存量房交易收件方式。

  据介绍,今年9月起,全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凡在门店对外展示发布存量房交易房源信息,房源信息必须具备经网签系统房源核验通过的唯一编码或二维码,否则以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查处。

  其中,买卖双方通过自行交易的二手房,无需进行信息挂牌。具体来看,交易双方可到房屋所在区房管部门交易窗口签署《存量房自行交易承诺书》,办理房源核验、房屋交易合同网签以及购房资格核验,也可委托具备网签系统使用权限的房产中介,协助完成房源核验和房屋交易合同网签(机构协助自行交易当事人完成网签服务的,不得收取费用),但双方需自行到区房管部门办理购房资格核查和房屋交易过户手续。

  中介在协助当事人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根据房屋交易推进的不同节点,买卖双方均可登录“武汉市二手房交易服务网”,对中介的服务质量实行全程评价。

  各区房管部门将对服务差评信息进行梳理,督促相关经纪机构及时处置。针对存在违规行为,经查实,辖区房管部门将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对机构及当事经纪人员采取约谈、限期整改、暂停网签使用资格、信用扣分或行政处罚等措施。

  武汉存量房房源挂牌流程

  第一步

  房源

  核验

  卖方与房地产经纪机构签署房源核验委托书后,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查看卖方房屋产权证明、身份证明等资料,登录“存量房交易网签系统”申请房源核验。

  第二步

  房源

  挂牌

  挂牌价格应由卖方确定,该价格仅供参考,并由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挂牌操作。实际成交价格由交易当事各方商定。查看房源挂牌信息可登录:http://119.97.201.21/New/publish/

  第三步

  合同

  网签

  房源成交意向达成后,由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网签操作,并完成后续购房资格核查、打印合同、交易过户等事项。

  第四步

  交易

  评价

  房屋交易当事人可进入房源挂牌页面,在机构评价栏目填写交易当事人必要信息后,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服务全过程进行评价。

(责编:冯粒、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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