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推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10项硬举措” 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
人民网北京8月30日电(记者孙博洋) 30日,国家税务总局在京举行了第三季度税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付树林对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的优化税收营商环境10项硬举措进行了解读。
付树林表示,为进一步推进纳税便利化改革,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税收营商环境,税务总局近期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推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10项硬举措,为纳税人解决痛堵难问题。
付树林表示这10项硬举措发挥的功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鼓励多地先行先试探索优化营商环境方式。2017年7月,税务总局决定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江苏5省(市)税务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试点工作。一年来,各试点单位围绕纳税人办税的“堵点”“痛点”“难点”,共制定350条先行先试措施,为全国税务系统提供了大量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实现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提升。为进一步发挥试点引领效应,今年9月底前,在5省市试点的基础上,再确定国家税务总局浙江、江西、湖北、广西、海南、重庆、陕西、新疆、大连、宁波、厦门、青岛等12省(区、市)税务局作为第二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单位,并要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单位勇于创新,大胆示范,推出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办税便利化措施,推动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改善。
二是精准解决痛点难点问题提升办税便利化。依托“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围绕纳税人痛感最强烈的事项,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进一步提升办税便利度。例如今年10月底前,将符合条件的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的时间压缩至1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即时办结;2018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建成规范统一的电子税务局,提供功能更加全面、办税更加便捷的网上办税系统;积极推进房地产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避免“数据反复填”。此外,推进网上办税系统与企业财务软件对接,开放网上办税系统与企业财务软件对接接口,推动实现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联网报送,最大限度压缩企业纳税时间。
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倒逼管理服务方式转变。税务部门一直把降低就业创业门槛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点领域,简化跨区域迁移流程,2018年12月底前,对不存在未办结事项且属于正常户的纳税人,在本省内跨区迁移实现即时办结,便利市场主体自由迁移,为创业增添便利;同时,针对在税收征管系统中无欠税(费、罚款)记录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推行承诺制税务注销,由其业主出具承担未尽税收事项清缴义务的承诺书,就能即时完成税务注销。以改进纳税人网上自主申报为例,今年年底前,试点单位实现纳税人在申报期内,对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申报数据可进行网上自主更正申报,并补缴相应税款;2019年底前,全国实现纳税人在申报期内,对各税种申报数据均可进行网上更正申报并补缴相应税款,减少纳税人往返办税服务厅次数,减少纳税人办税时间。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立改立行确保实效。一方面,建立健全暗访、追责机制,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放管服”改革落实的痛点、堵点,2018年9月底前,建立窗口单位办税问题处理机制和追责机制,实行层层约谈制度,严肃责任追究。另一方面,建立责任清单,限时解决纳税人反映强烈的办税堵点问题,抓紧解决“基础信息反复填写”等突出问题,2018年底前,全面解决“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中的涉税问题,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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