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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奇帆:国际互联网平台公司不跨界垄断、不搞金融

李永华
2018年12月29日13:25 |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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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奇帆4(《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胡巍 摄)

黄奇帆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胡巍 摄)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记者 李永华)12月29日,由人民日报社指导,《中国经济周刊》、中国信通院、工信部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共同主办的第十七届中国经济论坛在人民日报社举行。

  在论坛上,重庆市原市长、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黄奇帆直言,我国互联网公司电子商务走向世界仍有不少与国际规则不接轨的问题。

  据黄奇帆介绍,全球贸易出现数字化趋势,超过12%的跨境货物贸易通过数字化平台实现,预计今后10—15年时间,全球货物贸易呈2%左右的增长、服务贸易量15%左右的增长,而数字贸易则是25%左右的高速增长,20年后世界贸易格局将形成1/3货物贸易、1/3服务贸易、1/3数字贸易的格局。

  面对这样的趋势,黄奇帆认为,我们要抓住数字经济机遇,创新思路,挖掘和培育数字经济新增长点,大力发展以数字技术为支撑,高端服务为先导的数字服务出口,扩大数字经济领域的服务出口,包括云服务等。积极培育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形成数字服务贸易集群。要发挥中国和世界最大的数字经济系统的优势,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智移云)的发展,并以大智移云的颠覆性功能,提升推动智慧城市、工业制造4.0体系等方面的发展。

  黄奇帆也指出了我国数字贸易与全球规则的接轨问题。一方面,招商引资方面,比如由于外商投资企业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上境外的邮箱和交流软件不太方便,影响跨国资料和数据交换。另一方面,我国互联网公司电子商务走向世界有很多与国际规则不接轨的问题,比如国际上互联网平台公司不跨界垄断、不搞金融、网络交易交税、网络支付与信用卡体系竞争问题、涉及共享经营平台发展的约束规则等等都与我国国内发展的状况不同。为此,深入研究解决数字贸易的市场集中度、隐私保护和安全威胁等国际规则,一要加强国际间数字贸易合作,确保网络开放、自由和安全,支持国际数字贸易自由化和便捷化;二是确保双方数字经济政策处于全球合理共识之;三是通过双边多边合作确保构建坚实的国际数字贸易规则。

(责编:李栋、朱一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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