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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造假上市须回购全部新股

证时

2013年12月31日08:20    来源:郑州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深交所:造假上市须回购全部新股

  深圳证券交易所30日发布实施修订后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该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2年2月7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2年2月修订)》(深证上〔2012〕23号)同时废止。对比来看,修订后的《指引》对新股发行中可能存在的虚假信息披露行为,制定了堪称史上最严格的惩罚措施,一旦造假上市将会被要求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发行人控股股东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承诺。

  证时

(责编:达昱岐、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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